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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裸官”为何易成贪腐:牺牲一个 幸福一家
“裸官”并不等于贪官,但两者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5一是“裸官”亲属移居境外后,庞大的开支仅靠官员工资肯定供不起,因此需要吃“夜草”;二是“裸官”远离配偶,更易包养情妇、情夫,而包养情妇、情夫的官员,不是贪官几乎没有可能;三是“裸官”因为一人在国内,将贪腐的资金转移境外感到更安全,也更容易操作;四是即使遭到查处也没有被抄得倾家荡产,最终“牺牲我一个,幸福一家人”,少了这份后顾之忧后,腐败起来就更加肆无忌惮。
“裸官”到底有多少? 官方至今未公布数字
事实上,中国“裸官”群体已繁衍生息了20多年。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李成言多年关注裸官、外逃贪官,在他看来,“裸官就是外逃贪官的预备队”。
国内“裸官”到底有多少?2012年,时任中国监察部部长兼国家预防腐败局局长的马馼接受采访时称“恐怕这个统计数字现在还拿不出来”。至今官方未公布这个数字。
“治裸”17年:问题依旧
“裸官”概念出现仅6年,但中央、地方对“裸官”的治理显然要早得多。
有据可查的是,1997年1月31日,中央办公厅与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明确把配偶、子女出国、境外定居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应当报告的事项之一。这被普遍视为中央关注和规范“裸官”问题的第一份明确性文件。
2006年9月24日,新版《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发布。新规定在官员报告范围上,继续进行细化,治理日趋严格。
2010年是中国反腐的又一高潮期。当年2月,国家预防腐败局成立三年后,首次将监管“裸官”作为工作重点提出。中央为此推出了一系列办法加强“裸官”管理。
2013年,中纪委强势发力,将严管“裸官”放入明确目标,并开展抽查核实工作。
2014年1月,中共中央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提出对“裸官”的要求是“不得列入考查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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