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端没有因此平息——
4月23日,慈利县公安局拘留所给慈利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发了一份“建议终止执行拘留通知书”称:“我所在工作中发现你单位送拘的被拘留人吴昕泉有以下情形:病情严重可能危及生命安全;因病出所治疗,短期内无法治愈……建议对该被拘留人停止执行拘留。”
双方的矛盾在激化。
离奇的内幕
周永川随后将争议向慈利县公安局反映,公安局对此非常重视,相关负责人表示一定要对此复查弄清真假。
4月24日,慈利县公安局查明吴昕泉涉嫌合同诈骗等多项罪名,决定将吴昕泉由行政拘留改为刑事拘留,送慈利县看守所羁押。此间再次体检,吴新泉身体仍然无重大疾病,符合刑拘条件。
既然吴昕泉并没有重病,田仲新为什么一定要对他“建议终止执行拘留”?对此,田仲新在此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的做法没问题,反而是法院的做法不妥:“这个 停止执行 的决定,是法院办的案件,由他们法院决定。我们所里报告了之后,(法院)立即要做出答复,而且他们法院按照条例规定没有复核权。我们拘留所作为公安部门的工作一部分,如果做得不合理不合法,可以投诉。这样擅自决定,对我们的工作提出质疑,而且没有按时效给予及时的答复和处理,这个是影响了我们的监督和管理的。”田仲新还认为,吴昕泉只是欠了债务无法偿还,是民事问题,不应该承担刑事责任。
对此,周永川表示强烈反对。他在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吴昕泉在此前的卖方过程中存在着一房多卖的情况,证据确凿,已经构成了刑法中规定的诈骗罪,必须对此承担刑事责任。而他本人在征得单位同意后带着法医对吴昕泉进行身体检查,这些在程序上都无不妥。周永川认为,田仲新是在刻意包庇犯罪嫌疑人吴昕泉,而这位被包庇的犯罪嫌疑人甚至拥有两个身份证——
“第一个身份证上的名字叫 吴杨泉 ,身份信息为:男,土家族,1962年12月23日出生,发证时间为2003年12月31日,住址是慈利县零阳镇双岗村二组;第二个身份证名叫吴昕泉,同样是1962年12月23日出生,住址为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路派出所熙台岭社区。两个身份证的号码是完全不一样的。”
周永川认为,田仲新之所以如此包庇吴昕泉,主要是因为两个人之间有亲戚关系。
两人真是亲戚吗?此前,有媒体记者在对田仲新进行采访时最后问起了这个问题,田仲新表示:“(吴昕泉)跟我的舅舅是亲兄弟,和我的关系确实是(亲戚)关系。说实话,他还是我们拘留所的功臣。外面这条路,是他当时跑到省物价局讨的钱,修的路……”
未完的控告
为了彻底调查此次事件,慈利县相关部门成立了专门调查组。调查组在其成立之后不久即做出决定,暂时停止拘留所所长田仲新职务30天,等待调查结果。
在田仲新被停职期间,周永川又遭遇了新的麻烦——
“5月初的一天,吴昕泉竟然教唆他的前妻唐某到法院告状,说2008年我强奸了她”,周永川气愤地告诉羊城晚报记者,“我本来不认识唐某,是吴昕泉早年的债务纠纷,他委托唐某与债权人一起处理。当时我代表法院参与,几次协调都是很多被骗者在场,而且是在大白天。”
周永川说,和其老公吴昕泉一样,唐某也有两个身份证。“慈利的身份证是唐登苹,另一个是湖北身份证名字叫唐子苹,至于湖北的身份证是怎么来的我也不是很清楚。”
周永川表示,就在他忙于应付诬陷的时候,5月16日慈利县相关部门就调查结果发出通报,认为慈利县拘留所在执行吴昕泉司法拘留中,对吴昕泉送医院检查身体和建议县人民法院停止对吴某执行拘留并未违反监管规定,田仲新无包庇犯罪嫌疑人的事实。6月3日,田仲新的停职结束回到原工作岗位工作。
6月19日羊城晚报记者致电田仲新询问详情,他只是表示自己确已结束了停职,但对其他事情不便多说。
对于这个结果,周永川表示不满。他开始给慈利县委、县纪委、县人大、县维稳办、公安纪检等单位写信,还把此前在工作中拍摄的相关视频文件等刻成光盘,连同控告信一起交给各相关部门,各相关部门目前正在对此进行处理。
周永川告诉记者,他曾多次听人说田仲新想要“搞死”他,“但我不怕,因为我做的都符合党纪国法,是为了伸张正义。犯罪嫌疑人侵害了群众的利益,依法就应该抓起来,否则法律的尊严何在?”
据慈利县法院工作人员透露,在5月中旬的一次慈利县法院的全员大会上,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罗水平针对此事专门表示,中国是法治社会,一切都要依法办事,周永川秉公执法的做法是对的,省市县三级法院是他的坚强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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