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到手的物质利益以外,公车司机还有大量灰色空间,领导即使知道一般也不会管。刘明说,这些被作为对司机鞍前马后的补偿和报酬。比如司机也普遍存在公车私用问题。
一份调研统计显示部分公车使用有三个“三分之一”:办公事三分之一、干部及亲属私用三分之一、司机私用三分之一。
李全就坦陈,“我家小孩从小学一年级到五年级,基本是我用公车接送。”
有时司机能得到领导更有价值的照顾,比如安排女子就业,甚至将公车司机提拔从政。
公车司机“搭便车贪腐”
正由于公车司机与一些腐败官员之间的特殊关系,从灰色利益滑入腐败成为了可能。
《半月谈》发文称,一些专车司机凭借其为领导服务的特殊身份,逐渐分享部分权力资源,开始参与甚至主导某些腐败犯罪,一种新的腐败群体正在滋生。
公车司机腐败的土壤在哪里?又是如何进行贪污腐败行为的?新京报记者整理以往公开报道发现,公车司机涉腐败的案件主要为以下三种形式:
第一种是最直接的:司机官员共同贪贿。2008年2月,郴州市国土局原副局长杨秀善单独或伙同司机受贿191万多元,被判13年。司机吴军收受36.8万元,并为杨秀善窝藏赃款10万元。
2009年12月,湖南浏阳市公路管理局原局长刘魁榜与其司机丁文峰一同受审,检方指控刘魁榜与丁文峰或单独或伙同骗取单位财务资金。其中刘魁榜受贿40万余元,贪污24万余元,丁文峰贪污23万余元。
还有一种形式是司机当官员腐败案牵线人。2008年7月,上海市工业区开发总公司驾驶员高某,利用领导司机特殊身份,在行贿人和受贿人之间牵线搭桥。法院以介绍贿赂罪对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第三类则是司机利用自己“领导亲信”的身份和影响力,直接贪腐。2011年,江西萍乡一酒店因违法用地被国土局处罚,酒店负责人找到局长司机说情,送上10万元后,处罚金额比第一次减少了78.6万余元。最终,司机被判刑。
新华社发文认为,是领导行为不端致公车司机“搭便车腐败”,每个贪污的司机背后都有一个腐败的领导。司机“有疾”,多半源于领导“有病”。
如何遏制司机的腐败
“领导身边人腐败的核心问题是权力腐败。”针对公车司机腐败,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锡锌认为,本质是因为领导权力没有受到约束,从而有了更多权力“代理人”。
王锡锌对记者表示,只要是靠近权力的,就有权力的寻租市场。比如领导本人不能出面的,便通过司机等身边的人进行,“这相当于你吃肉,我喝汤。”因此遏制司机腐败,必须对领导权力进行有效监管和控制。
中国人民大学反腐败与廉政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毛昭辉也认为,“过去对于领导身边人,疏于监督管理。但是他们具有特殊性,可能间接获取利益,因此要将其作为监督对象。”
由于部分专职司机和领导关系密切,甚至建立了人身依附关系,毛昭辉还建议尽量不要设专职司机。
去年9月至今年5月底,在违反八项规定的案件类型中,“违规配备使用公车”占4851起,高居首位。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则从公车改革的角度提出建议。叶青说,公车改革有着双重意义,从经济层面上看,减少了政府支出,减少了“公车腐败”,最根本的是直接铲除司机腐败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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