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林彪见时机已到,便向李作鹏和吴法宪下了命令。8月28日,林彪把吴法宪找去,对他说:“贺龙有野心,到处插手,总参、海军、空军、政治学院都插了手。空军是一块肥肉,谁都想吃。你要警惕他夺你的权。”他让吴法宪回去把贺龙“插手”空军的情况写个材料给他。9月2日,林彪打电话给李作鹏:“你要注意贺龙,贺龙实际上是罗瑞卿的后台。他……拉了一大批人来反我。军委很快要开会解决他的问题。你就这个问题尽快写个材料。”
不仅如此,林彪还通过叶群,策动一个叫宋治国的人来诬告贺龙。
人民大会堂西大厅一侧,一个身着军装的中年人独自伏在一张小长桌上书写。不远处,一个同样是军人装束,体态略微臃肿的女人用余光瞟了一眼那个正伏案疾书的身影,嘴角露出奸诈的微笑。这便是中央军委办公厅警卫处长宋治国和妄图谋害贺龙的叶群。
9月初的一天傍晚,宋治国向警卫人员交代完公务,正准备离去,林彪的老婆、“林办”主任叶群站到了他面前:“宋处长,别急着回去,我们聊聊好吗?”
宋被这突如其来的事情惊呆了,机械地被叶群挽着手臂,拉到了西大厅一侧。
过了几天,又一次神秘的谈话后,宋治国匆匆忙忙地找到林彪办公室的张秘书,索要纸与毛笔。
“宋处长要练毛笔字吗?”
“不。叶主任交给我一个重要任务。”宋治国表情十分严肃。
宋治国忙了两天写好四封揭发信,亲自送到了叶群办公室。
叶群当着办公室一些秘书的面故意问宋治国:“你写的这些材料是否都是事实?是,我们送走;不是,我们就不送了。”
宋治国马上领会,忙说:“完全是事实,我负责。”
叶群还不放心,又让办公室的秘书写个证明,即《关于宋治国写材料情况的证明》,证明宋治国写的材料完全出自“自己的主动和自愿”。
宋治国的诬告信,在198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检察院特别检察厅对林彪、江青等10名主犯起诉时,公布了以下部分内容:
“罗瑞卿的家里办公桌玻璃板底下压着一张照片,其中有贺(龙)、薛明、罗(瑞卿)、郝治平四人合影,天天看,但没有主席的照片。”
“我觉得贺(龙)与罗(瑞卿)、彭(真)、杨(尚昆)反党分子来往很为密切。他们经常密谈”,“常去他(指贺龙)家的人神态不正常。”
“贺(龙)本人自己房间里保管着一支精致进口小手枪,夜间睡觉时常压在自己的枕头底下,外出带上,不知为了什么?”“这支枪最近两个月又每天放在枕头下,最近外出也自己带在身上。”
“他对警卫人员的教育不是以政治挂帅,而是业务挂帅,如教育人家如何将枪法练好,并要求每个警卫人员要练得百发百中。”
后来,又有人告密说:贺龙把手枪放在家住中南海的国家副主席董必武的女儿那里,以便贺龙“借到怀仁堂开会时,暗杀毛主席。”
对此事,董必武的女儿董楚青在《我的爸爸董必武》一文中有详细的叙述:
1967年春末夏初的一个中午,爸爸刚刚从中央开会回来,走到后院来叫我,我闻声赶忙跑过去。爸爸的精神有些不安。……
爸爸微微地皱着眉,看着窗外的蓝天,慢慢地问我说:“是不是贺老总给了你一把手枪?”爸爸的情绪感染了我,我“嗯”了一声承认着。爸爸转过脸看着我,两只手都扶在后腰间,又问我说:“这枪是不是叶向真在文化大革命初交给你的?说是替贺老总收藏的?”
我听了这话,简直莫名其妙,但也听出些不对头的味道。我于是先回答了一句:“不是。”就赶快搜拢那逝去了十多年的记忆……
那是我们搬入中南海前的一个夏末的星期日,哥哥约了叶剑英叔叔的儿子选宁和女儿向真等一大帮孩子—大部分是男孩子,我实在记不清都有谁了,那时我也跟在哥哥的后面。我们一起去看望贺老总。贺老总在他的客厅里愉快地接待了我们,他手里拿着已和他浑然一体了的烟斗。贺老总豪爽的气质鼓励了所有在座的年轻人,男孩子们纷纷向贺老总要鸟枪,贺老总一口答应了,并立即让他们自己去挑选。……
男孩子们一涌而出,只有我还坐在那里,尽管心里也想要一支枪,但我有点胆怯,不是怕枪。心里正盘算着怎么说明白女孩子也可以玩枪,也应该玩枪。也许贺老总看出了我的犹豫,他走了过来,站在我的面前,把烟斗从嘴里拿出来,微微地弯了腰,背过手去,问:“给你什么呢?也是枪,好不好?”我高兴得站起来,连连说:“好,好,好!”贺老总笑了,回头叫着一个什么人,说:“去把那支小手枪给女娃娃拿来。”拿来了,那是一支小巧的手枪和四粒子弹。枪完全像一个玩具。…… 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