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财政购矿
薛国军知晓“太多证据”的船窝煤矿,原为一次国企改制的“嫁妆”。
早年,运城焦化煤气厂是令政府头疼的企业,因历史投入不足而亏损严重、负债累累,1999年曾由市政府牵头改制未果。2003年3月,市政府再次邀请当地企业海鑫钢铁、阳光集团等企业收购或托管,均遭拒绝。又因为承担运城市供气任务的焦化厂属于公益性企业,不能进行破产。
因此,市政府决定,将亏损相对较轻的船窝煤矿与焦化厂捆绑改制出让。焦化厂经审计的资产总额2.14亿元,负债2.36亿元。船窝煤矿的总资产3294.6万元,总负债3704.6万元。这一总资产并未将可采储量7000万吨的采矿权计入。
国有船窝煤矿于1996年投产,因煤炭市场疲软、煤质差、销路不畅等原因于1998年10月停产。情急之下,该矿报请主管部门批准,引入个人投资联营,其中一位为河津市华峰实业有限公司(下称华峰实业)董事长马荣华。
据运城地区煤炭工业管理局批复的船窝煤矿与华峰实业所签《联营协议》,双方自1998年5月开始以利润承包形式开展联营煤矿所属的贺家塔井,该井的建设资金由华峰实业提供,矿井建成后,华峰实业第一个五年每年缴纳利润30万元,此后每年缴纳50万元,直至20年联营期满。
对于承包联营的个人投资者而言,突如其来的捆绑改制无异于政府单方毁约。“贺家塔井是我投资1.6亿元建成,刚投产就改制了。”马荣华表示。
心有不甘的马荣华决定参与改制竞标。但据官方事后认定,他在竞标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之举,这也导致改制不得不分成两轮进行。
2003年5月17日,时任运城市长签发了出让两企业资产的公告。这一轮改制招标由市经贸委主持,时任市经贸委主任王因定、副主任陈惠忠,后因各收受马荣华贿赂50万元均获刑13年。法庭查明,在改制中,王因定、陈惠忠为使华峰实业中标,先后向马荣华透露两个企业的评估标的,提供竞标信息,帮助分析竞标形势。陈惠忠还从中牵线说合,与曙光集团和另一家竞标企业丰喜肥业协商、串标,最后使华峰实业以6410万元中标。
当年7月9日,运城市委召开常委会议,华峰实业的中标资格被取消,运城市不得不进行第二轮改制。运城市委称,标的受让者必须消化焦化厂2.3亿元债务。为加强对改制过程的监督,市委副书记蔡铁刚、市计委主任张道中、市财政局局长孙太平等干部加入改制领导小组,改制主导权由市计委接手。
但是,第二轮改制是以议标而非招标的形式进行。一份官方汇报材料显示,当年7月10日和11日,运城煤运公司、华峰实业和曙光集团分别表态愿意接手2.3亿元债务,求购两企业。但在7月19日,标的资产未经竞标被直接出让给曙光集团。马荣华称其受到一位改制小组领导的威逼,被迫退出了竞标。
据运城市政府批复文件,在竞标款中必须拿出1000万元作为国有股由市经贸委持有,受让人在接收船窝煤矿的资产的一个月内要出资控股,并与市经贸委持有的1000万元国有股合资组建新的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当时,由几名自然人组成的曙光集团并无足够的资金,不得不向市财政求援。运城市2002年和2003年度财政决算审计报告显示,截至2003年底,运城市仅从曙光集团收回拍卖款7240万元,又将其中2000万元借回给曙光集团使用。在次年度财政决算审计报告中,截至2005年底,曙光集团向市财政的欠款达到8000万元。
打通金道铭
船窝煤矿进入公众舆论视野,始于一封网络公开的举报信。2008年六七月左右,山西前记者高勤荣接到一封针对时任运城市财政局局长孙太平的举报材料,举报人之一即是在争夺船窝煤矿中落败的马荣华。
揭黑记者出身的高勤荣与运城颇有渊源。1998年,时任新华社山西分社《记者观察》杂志记者的高勤荣在《人民日报》发表报道揭露运城地区耗资 2.85亿元修建假渗灌工程,引发众多媒体跟进报道。次年8月,高勤荣被运城地区中级法院以三宗罪名判刑12年。2006年12月,获得减刑的高勤荣出狱,以民间爆料人身份投身于反腐事业。
经过与举报人接触、核实,高勤荣在网络上将举报信发出来。这封举报信的内容包括五个部分,指控孙太平入股船窝煤矿,利用财政局局长权力在煤运系统报销巨额款项,私设小金库,篡改档案年龄,通过假手续将儿子、女婿提拔为干部。
举报信发出之时,适逢金道铭领导的山西省煤焦领域反腐败斗争开始。此时,运城市纪委也完成了一次权力更替。2008年8月,赵建平接替半年前患病离世的前任出任运城市纪委书记。在两任纪委书记权力交接的间隙,是时任市纪委副书记毋昆峰在主持工作。此前担任山西省纪委驻环境保护局纪检组长赵建平的接任,加大了运城市纪委的查案力度。
一个案例是,《山西日报》于2008年4月发表报道揭露运城煤运公司茅津渡煤管站通过私制票据,在19个月内违规收费1.1亿元。接近运城市纪委的人士告诉《财经》记者,毋昆峰对于责任人、该煤管站前任站长张林仅以“撤职、留党察看两年”的党纪处分了事,并未移送司法机关。赵建平到任后,金道铭批示山西省纪委将该案卷宗从运城调至太原重启调查,不仅查出张林的截留、侵吞线索并将其移送司法,还查出其上级领导、运城煤运公司总经理王晋鲁、副总经理李耀进,以及该煤管站时任站长谢晓波等人的诸多问题。
前述接近运城市纪委的人士透露,高勤荣的举报很快就得到了金道铭的“查处”批示,新官上任的赵建平也表态要严查此事。在立案以后,由时任运城市纪委审理室主任李新民带队,分别就举报信提及的五个问题展开调查。
对于调查的种种干扰亦在同步进行,其中最为令人咂舌的即是“毁证”事件。
针对孙太平在船窝煤矿占有干股的问题,2009年8月10日下午4点,运城市纪委三名工作人员来到曙光集团财务室查询财务账目,他们看到桌上的两张便笺写有孙太平之子孙宏军名字的借款100万元,在一名办案人员随口说“这有借孙宏军100万的条”后,在场的曙光集团财务部长高文军上前说要看一下,随即抢走记账凭证的前半部分夺门而出,坐车来到七八公里以外的汾河大桥附近,将其中两张载有股东出资的原始凭证用打火机烧毁。下午6时许,高文军来到办案人员下榻的天都大酒店,交还了剩下的财务凭证并自首。
后来,高文军以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获刑一年半,在其刑事审判书中,薛国军作为现场目击证人赫然在列。前述接近运城纪委人士称,孙太平的儿子仅仅是官员股东之一,股东至少还包括船窝煤矿改制领导小组的一位重要人物。马荣华称,在第二轮改制中,这位人物把他叫到自己的办公室,强令他退出竞标,导致竞标者只剩曙光集团一家独存。 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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