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重庆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党总支书记、总队长陈光明
2010年5月,重庆市人民政府决定陈光明同志提前退休,免去其重庆市公安局副厅局级侦察员职务。
据悉,陈光明从警30年,先后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办公室资料员、材料室副主任、行政科科长、刑警大队副大队长,重庆市公安局禁毒总队党总支书记、总队长和重庆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党总支书记、总队长(副厅级)。
坊间曾把她称为“重庆警界女杰”。她曾多次荣获个人二、三等功和重庆市先进工作者、“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劳动模范”、“第五届全国十大女杰”、“重庆市首届十大女杰特别奖”等荣誉称号。
文强案发后,陈光明接受调查,她承认和文强是情人关系。
办案人员在清点赃款(左为潘玉梅)
2009 年,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南京市栖霞区原区长助理、迈皋桥街道原工委书记潘玉梅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依法判处潘玉梅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也许自知罪孽深重,她在悔过书中写道:“如果我还有生的出路,一定现身说法,贪的下场就是今字底下关着个人,将会一辈子赎罪,有的错是错不起的。”
潘玉梅与时任迈皋桥街道主任的陈宁结成同盟,两人不仅通过工贸公司买卖土地共同受贿各480万元,还为其他公司降价购买创业园区300亩土地从中共同受贿各50万元。潘玉梅除受贿792万元人民币、50万美元外,还非法获利425万元,陈宁共计受贿559万元。潘玉梅单笔索贿48万美元、120万人民币,破了南京处级贪官“纪录”。
苏州政协原副主席赵文娟
2008年10月23日新华社报道说,“江苏省苏州市原副市长姜人杰因受贿1亿多元人民币,日前被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
1948年出生的姜人杰,2001年开始担任苏州市副市长,直到2006年3月以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被起诉。主办姜案的南京市检察院透露,姜人杰受贿1亿多元,单笔受贿达8000万。
担任苏州市副市长期间,姜主要分管苏州城建、交通、房地产开发等领域,同时兼任苏州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和苏州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总指挥等职。
法院判决书说,2001年至2004年间,姜人杰即利用上述职务便利,先后收受4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和一家科技公司的贿赂款,共计人民币1.0867亿元、港币5万元、美元4000元。
赵文娟曾表示,“只有领导重视,才能组织有方、措施得力。说白了,只要书记讲财政,我们的工作就好办了。”
“人精明、有气质。”这是早年赵文娟留给其大学同学的感觉,其中令同学印象最深的就是“走路姿势”。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