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金诱惑
煤炭资源的每一次洗牌,都意味着财富的重新分配,也预示着新的腐败高发期即将来临。在近十多年中,山西的煤炭资源完成了从国有走向私营,到从私营再度被收归国有的三步历程。
最早从国有走向私营的过程中,煤矿多数处于不景气中,尤其是负重较多、为机制沉疴所牵绊的国有企业。在世纪之初,为了激活山西的经济,山西省出台政策,鼓励民间资本入股煤矿。
一批民营企业借此机会,从政府手中获得了廉价资源。“刚转向私营时,很少有人愿意办矿,煤不好卖。”据一位煤炭行业人士透露,因为当时煤炭还是冷门货品,煤炭资源几乎是不要钱地让私营业主使用。
到2003年,煤炭市场逐渐回暖。煤炭价格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迅速走高,从最初的每吨几十元,发展到今天的800元。煤炭变得越来越值钱。
其后,国土资源部出台了煤炭资源有偿使用的文件。一个储量约为700万吨左右的煤矿,每年交的资源税款达800万元。
为了少交钱,个别矿主少报资源储量,这个过程中就出现了贿赂政府相关工作人员的现象。有些煤炭企业不仅少报资源储量,运营过程中,还拖欠、不交水资源补偿费和采矿权价款等费用。
一个显而易见的逻辑是,通过贿赂,煤矿主们得到或维持着继续采矿的权力。但贿赂出去的钱,一定会通过煤炭开采加倍赚回来。在贪腐行为的背后,是对监管的松懈,正是在这一时间段内,山西不断爆发矿难事故,带血的煤一度令山西的形象一落千丈。
2005年,出任山西省代省长的于幼军,有感于山西煤焦领域的问题重重,亮起了煤焦反腐的大旗。当时,于幼军在发言中称:非法违法煤矿的存在,是对法律尊严的践踏、对国家利益的掠夺、对人民群众的犯罪,是山西经济社会发展的一大毒瘤。
在于幼军的主导下,2005年9月,山西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煤矿专项行动开始。这次专项行动,指向就是严查党政干部和执法人员在煤矿企业里坐地分红,通过家属、身边工作人员投资入股煤矿等腐败行为。
专项行动严查之下,一批违法违规的煤矿得到整治,一些涉嫌私挖滥采的煤矿陆续被关闭,诸多触目惊心的案件相继被暴露出来。
2008年,山西省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旗帜鲜明地将反腐方向指向煤焦领域,充分显示了在这一领域腐败问题的严峻。
一位长期关注当地能源问题的研究人士表示,山西在煤焦领域内的反腐,可以写一本小说。据其介绍,当时成立反腐败小组,中心思想其实是端掉一批煤矿,将清缴拖欠政府的资源价款列为首要任务。两年下来清缴金额达304.14亿元,2353名官员被查处,其中7名为厅局级官员。在这7人中,大同市原副市长王雁峰、大同市公安局原局长申公元,两人案发于同一个案件,被领导小组定位为典型大要案件。
不过,虽然清缴资源价款为山西带来了滚滚的财政收入,但贪腐的土壤却没有实质性改变。在很多产煤区的县市,基层政府向煤炭企业征收的税费,往往名目繁多,随意性很大。在征收或不征收、征收多少的范围内,腐败寻租空间仍然很大。
临汾是山西的煤炭重产区,两位副市长曾在此翻船,一位是苗元礼,在任时敛财达700余万元;另一位是周杰,在担任副市长时,还兼任临汾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领导组组长,利用这项权力,周杰共收受贿赂及非法占有财物价值达270余万元。作为临汾市市长助理的张德英,也接受了私营业主12万元左右的礼金。
而此时,在山西一些重点产煤县市区,腐败开始从主管官员向下扩散,即使是一个科级官员,只要是和煤炭有关的部门,比如煤炭局、安监局、国土局等部门,便拥有对资源强大的调控权力,一旦寻租,其产生的利益甚至远高于一些省厅级官员。也有少数官员利用手中的权力,隐秘地“入干股”、充当“保护伞”,甚至直接经营煤矿,形成“官煤勾结”。
反腐任重
以山西近十年的煤炭产业发展历史来看,这一基础性的能源产品,从其勘探和开采作为起点,在其产运销的链条上,产煤地的各级地方政府、掌握运力资源的铁路局、沿海港口,均有腐败的机会。
从煤炭资源配置开始,谁拥有开采的权利,谁就具有了一夜暴富的机会。可以说,分配煤炭资源开采权便是分配财富。从一开始,绑缚在一块煤上的利益,就由拥有配置权力的政府和企业所共享。
而企业要想坐享煤炭收益,也必须维系好与政府的关系。一些煤老板常常会选择通过各种管道向官员输送利益,最终形成利益共同体。所以,即便是 2008年以来,山西重拳整治煤炭领域腐败,但官员“伸手煤矿”入“干股”、违规入股煤矿非法获利的案件仍层出不穷。比如,大同市南郊区口泉乡党委书记陈美等人,投资入股煤矿非法获利3050万元。
直接插手煤矿之外,一些官员则利用手中权力充当“保护伞”、“收黑钱放黑车”,如和顺县公安局副局长李文,涉黑非法经营获利450万元。
即便是煤炭资源纳入国有企业经营,同样存在腐败的空间。在已爆发的案例中,先后有国企负责人在煤炭生产、销售过程中,利用职权挪用公款、收受贿赂的案件,如山西焦煤集团原副董事长、总经理高玉斌利用职权在煤炭销售过程中受贿120万元。
而在煤矿整合中,因为政府权力过大,也同样出现了一系列贪腐案件,并伴随着巨额国有资产的流失,比如朔州市平鲁区区委常委、副区长罗瑞,原区经贸局局长赵勇在东梁煤矿的国有产权转让中审核把关不严,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煤老板们与部分政府官员的利益关系,则更加直接,诸如参股煤矿等花样翻新的利益输送,从未停止。这就是为什么山西蒲县一个县的煤炭局局长郝鹏俊,能在北京、海南等地有房产35处,家财达数亿元。
在煤炭市场最火爆的年景里,整个煤炭产运销链条上的各个环节,都分享了煤炭带来的利益。一个夸张的说法是,那时各大煤矿的门卫,都是人人羡慕的肥差,保安队长嫁女儿,宴席上全是货运公司老板和煤炭贸易商。
而反思山西在煤焦领域内十多年的重拳反腐。山西实业家协会会长刘道玉告诉经济观察报记者,煤炭作为重要的资源,在过去十年中,由于其历史性的紧缺,每次的出让就是一次财富的转让和重新分配。在这个过程中,部分有权力的官员,在资源调配过程中随意性很大。
山西也在努力寻求经济转型,但其以煤炭、焦化为主导的产业结构短期难以改变。金道铭落马一个多月后,中国科协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申维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据悉,申的落马和他长期在山西任职经历有关,除指向其“染指”太原市房地产开发外,也和目前正在备受关注的一起山西能源并购案有关。
山西正在构建煤焦领域惩治与预防腐败长效机制,期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在机制上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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