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行政级别定法官待遇做法,晋升根据审判业务能力不再走“官道”
“今后,我们将不再看重自己是处级法官还是科级法官。”谈及法官职业化改革,深圳市罗湖区法院民一庭副庭长郑有培满怀期待,“我想这是一个‘指挥棒’,深圳的法官们将会把主要的精力放在好好判案上,提高审判质量,提升自己的业务能力和声誉。”
27日,深圳召开政法工作会议,宣布正式启动法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和法官职业化改革,打破以前法院以行政级别确定法官待遇的做法,法官不再走“官道”晋升:深圳中院将设置一级高级法官至四级法官,区级法院将设置二级高级法官至五级法官。法官根据审判业务能力及任职年限,以规定程序晋升;年度考核不称职者会被降低等级。不同等级的法官之间没有行政隶属关系,各法官依法独立判案。法官的工资标准、住房保障、医疗保障及退休待遇等,都随法官等级而定。
该项改革在全国尚属首创。
以往法官被划入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进行管理。为了职务晋升,一些优秀法官不得不放弃审判业务,成为科级、处级法官,或交流到其他党政部门。而因晋升通道狭窄,职业感较低,不少法院审判人员流失严重。
去年底,深圳确立了“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和前海平台”的“三化一平台”改革主攻方向,法治化被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突破口,法官职业化改革则被省委常委、深圳市委书记王荣视为“开山炮”:“希望改革能激发深圳法官队伍的整体活力,加快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和纪律过硬的职业化法官队伍,为公正高效司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深圳市委组织部部长张虎表示,法官职业化改革将分步实施,在一年内完成。今年6月将完成对区级法院法官的套转工作;9月前完成对市法院法官的套转工作;10月前完成对全市司法警察的套转工作。
“法官职业化改革的大幕被正式拉开了。这样的改革符合审判规律和司法规律。”深圳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曾月英教授如是评价。她同时指出,这项改革则还需制定进一步的配套措施,例如法官专业能力评价、法官违规行为监督、法院内部行政管理权力约束等机制。
“法官职业化改革还有很多工作需要探索和完善,深圳会争取在2-3年内初步建立一套法官管理体系。”张虎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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