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政府形象最有可能被免
十八大后,官员管理收紧,越来越多的官员被免职,免职的情况也更加多样。
廉政瞭望统计发现2013年前5年,除因腐败被免职外,见诸公开报道的免职案例至少有23起;而2013年至今一年多时间内就有93起。
不仅数量上,适用免职的情况也在发生变化。2013年前的23起中,绝大部分是因为突发事件被问责,而93起的免职理由越来越多样。
这其中,因网络曝光成为舆论事件的有44起,几乎占了一半,远高于媒体曝光被免职的。免职显然已经成为地方政府应对网络舆情的重要手段,官员一旦陷入其中,多半会被免职,而且从曝光到免职也越来越快。
2月7日,有网友发帖举报云南安宁市金方街道办周喜材春节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3天后,安宁市委免去其党工书记职务。
同样曝光3天后被免职的,最近还有苏州市吴江区宣传部干部顾涌。1月21,网络曝光他的“KTV亲密照”。尽管这是5年前的旧照,他也辩解说是“以前身边的人”“带有另外的目的”向外公布,3天后,仍被吴江区委免职。
这些案例中,官方的说辞几乎一致——严重损坏党政机关干部形象,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可见,损害政府形象最有可能被免职。
从统计分析来看,免职缘由中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在2013年猛增。2013年之前的23起案例中,因突发性事件而被免职的,有15起;因纪律问题被免职的,只有8起。2013年至今的93起案例中,突发性事件只有7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有20起,这还不包括各地集中通报违反八项规定精神而被免职者。
除此之外,最有可能被免职的就是官员生活作风出问题,尤其是陷入类似“不雅照”、“开房门”等“性丑闻”中。
93起案例中,有17起事发于此,仅比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少,仅今年以来,就有7起。
其中最典型的是,1月17日多家知名论坛曝料杭州市委办公厅副主任张垂华为“网络猎艳高手”,通过QQ聊天多年来勾引多名女性。第二天,张垂华即被免职。
近年来,随着社会矛盾加大、中央对官员要求越来越严,官员与群众相处时,态度恶劣、言语粗暴也有可能被免职。93起案例中,有11起是因为官员在与媒体打交道时,曝出雷人语言,或者生活中因为小事仗势殴打群众的。
有意思的现象是,因为官员本身工作失误被问责免职的并不多。93起案例中,仅有2起是因为治污不力被免职,1起因为对讨薪民工态度粗暴被免职。
免职的规范
不仅民众将免职看作一种处分措施,官方也多将免职与问责联系起来,作为问责的方式之一。
可免职从来是个中性词。按照最新发布的干部任用条例,官员在调动、辞职、退休时都要免去原来职务。
如此,免职在什么情况适用、应该如何适用就更加模糊,以至于如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所言,“一些官员被免职是因为官场斗争,一些领导通过问责打击异己,免职后就没有起用。”免职成了挡箭牌,本该撤职甚至开除的,却只给予免职,等风头过后再重新任命。
就此,有专家建议,应明确规定,今后处理官员一律不得使用“免职”这个模棱两可的词,避免“免职”再成官员违规复出的“掩体”。这虽然偏激,但免职确实需要进一步规范化。
尽管《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了官员免职的5种情况,但是就到底官员出现什么样的问题需要免职?对官员实施免职需要遵循怎样的程序?等问题还是比较模糊与泛化。
只有规范官员免职以及复出程序,明确免职使用范围,实施真正意义上的“问责免职”才能避免免职随意化,减少公众不必要的猜测与怀疑。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