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7日,被错抓的女子惊魂未定地抱着丈夫。
“现在人也已经康复了。”12日,南国都市报记者致电曾被广州警方误抓的儋州女子李长了解到,在儋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等的帮助下,如今整个事情已经圆满解决。广州警方登报道歉,并赔偿当事人李长各项损失共计10000元。
南国都市报在2013年12月28日、29日,连续刊登了儋州女子李长被广州警方误抓的消息。
李长,儋州人。2013年12月17日下午,她在海口用自己的身份证登记上网。没多久,有几名警察来到网吧,将她带走,理由是她是广州警方列为网上追逃的对象。随后,李长被送到海口市第二看守所关押。
办案人员表示,“李长”曾于去年2月份在广州盗窃了4500元,因其怀有身孕,不能关押,便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当时提供的就是李长的身份证。到取保候审期满后,该嫌疑人没有到公安机关报到,公安机关便将其列为网上追逃人员。当李长用身份证上网时,被海口警方监控到。
12月25日,广州警方从海口市第二看守所将李长带回广州。然而,26日晚上,在李长被转移到广州的第二天,广州警方称“弄错了”。
这次误抓,给李长的身心造成了严重的伤害,12月28日晚回到家中时,身体依旧不断发抖。
该事件经本报报道后,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儋州市委书记张琦得知这一消息后,高度重视,立即作出指示,要求有关职能部门积极协助李长,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儋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海南为先律师事务所陈元明、符丽娜两位律师专办该案,为李长提供法律援助,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2014 年1月12日下午,律师将《国家赔偿申请书》和《李长案具体情况》通过广州警方律师转给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分局。同时,律师分别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广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等部门寄出《李长案具体情况》,并得到了广州市人大、市纪委等部门的明确支持。
最终,经双方协商,广州警方在当地媒体上登报说明错抓李长的事实经过,公开向李长道歉,并于2014年1月28日向李长支付国家赔偿款和精神损失费人民币共10000元。
李长女士对广州警方能及时认错纠正的做法表示满意。如今,李长的身体已经恢复健康,生活也回到了从前。
新闻回顾:女子被错抓羁押10天睡水泥板 回家时发抖喊我怕
海南女子李长因涉嫌广州市的一起盗窃案,于2013年12月在海口被拘留,随后被广州警方带回广州。然而这却是一场“乌龙”,广州警方抓错人了。
广州回应跨省误抓海南女子:该女子身份遭冒用
广州警方2013年12月29日对外公布该市沙河派出所近日误抓一海南儋州籍女子事件的初步调查情况。经调查,原系被误抓女子的身份遭冒用,导致误会发生,广州警方对此表示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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