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家酒店,“老鸨”表现出极大的真诚。东莞之前的城市形象,至少在某一部分上已经为国人所默认。如果以行业的专业精神来看,这一次遭到央视曝光的各家酒店,都够得上“专业精神”的表现,明码标价、热情服务。客观地说,这在服务行业服务精神极端不专业的中国北方地区,是“花钱都买不到的”。在央视的暗访镜头中,包括没有开口的“小姐”,以及问一答十的“老鸨”,都能令人感觉到一种顾客就是上帝的“真诚”。
另一个细节则是央视记者的报警。从酒店暗访拍摄出来的记者,称“出来就拨通了当地警方的报案电话”,两次报警之后,记者“一直等待”,没有任何警方人员前来处理。这种“透着百分之百的假”的报道,难免让对国情稍有了解的人反感。不止在东莞,某些色情经营场所处于保护伞下,这是即便用脚趾头都能想象的事实,何需“暗访”?真正需要揭露的,是哪些公职人员在收取保护费,又是哪些执法人员知法犯法,而不是像如此这样装模作样,明知故问。
以上述两个细节来看,央视记者这一次犯的众怒,并不是像一些媒体分析的那样,是央视角色错位做了不该做的事,更不是担心“性都”由此可能“沦落”而惋惜,而是曝光“公开的秘密”这种做法,是“欺骗了真诚,把观众当白痴”。
难怪大家不买账,甚至不怀好意地揣测记者的出发点:提起裤子就报案。
从法制的角度讲,央视记者的做法没有错;但在中国这样一个以人伦为基础的社会,更何况在春节这样一个人伦最集中体现的节日尚未过去的时候,央视的做法遭到众人声讨就不难理解了。
央视曝光东莞色情的多米诺效应
评论员王传言分析,央视曝光东莞色情产业的冰山一角,而如此报道势必会引来多米诺效应。对于东莞本身来说,在星级酒店内的这些色情服务并非没有人知道,因为有所谓的“知情人”。而这名“知情人”应该也是去消费过的人,那么,如此爆料岂不是将自己的身份暴露了吗?另外,面对这样的卖淫行为,警方处于十分尴尬的境地,如果去调查的话,肯定是一查一个准,如果不去调查的话又是一种失职行为。而警方之所以不去调查,其真实原因到底是什么,是因为东莞政府的默许,还是其他什么原因呢?要知道,如此产业的兴盛,给东莞带来的不仅是GDP的增长,更多的乃是消费总量的带动。
卖淫嫖娼在中国的法律体系内是违法行为,要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约束。而央视如此报道的结果很明显,那就是再次将卖淫嫖娼这样的行为在中国有罪化的处境进行深思。既然是有罪的,为何存在于光天化日之下又没有人去治理,这又是一个疑问。而按照存在性就是合理性的观点的话,东莞的卖淫嫖娼行为之所以如此兴盛,就在于法律本身的缺位。因为如此卖淫嫖娼往往是剪不断理还乱的。从中国历史上如此,从中国现实看也是如此。在历史上,这样的行为存在是一种国家行为,在现实看又成为一种国家不允许的行为。那么,既然如此,央视曝光之后,难道就能消失吗,显然是不可能的。
而央视之所以能够曝光,本身说明存在的普遍性,而这样的存在普遍性其实就是对于警方的一记响亮的耳光,言外之意就是既然这样的违法行为存在,难道警方真的不知道吗?显然是知道的,而为何又不去查封呢?因为这里面有着利益的关系。所以说,既然央视能够曝光这样的卖淫嫖娼的非法行为就是对于执法者的一种讽刺。更为不可思议的是在记者报警之后,东莞警方竟然岿然不动。如此以来已经说明,地方的警方已经和这样的卖淫嫖娼行为之间存在着或多或少的关系,一种利益的纠葛。一方面,警方不愿意去打扰这样的存在行为,另外一方面,这样的行为在东莞的兴盛也是一种对警方默许的承认。
既然是一种游离在非法与合法之间的行为,卖淫嫖娼本身,东莞的兴盛本身,这些都已经不仅仅是一种合法与非法的问题。因为如果详细调查中国目前的色情场所的话,一定会让人大吃一惊。官方的口径和地下的口径中,对于这样的行为本身就是矛盾的。央视在曝光之后只是将这样的行为存在方式从地下又一次弄到了明亮的地方而已,而在可以想见的未来,东莞所谓“性都”的帽子应该不会轻易摆脱掉,而只能会引发更多的人前往这个地方,这应该也是央视曝光没有想到的吧!
有不少网友和意见领袖指出曝光色情业的社会后果:1、“小姐”本来就是弱势群体,这样的曝光会让她们的处境雪上加霜;2、中国有 3000万光棍、有众多需要解决性需求的人,若打掉色情业他们的性需求怎么办;3、中国的强奸、性侵案频发,尤其是性侵留守女童的现象严重,若没有色情业的“分流”,社会治安将恶化,幼女的权利更得不到保障。
知名博主五岳散人批评道:“做小姐的是这个社会的弱势群体,我哪怕要曝光此事,也只会找背后的原因,不会用猎奇的手法拍下她们跳艳舞的镜头哗众取宠。一个掌控着巨大媒体资源的机构,它的使命绝对不该是如此做新闻。在你们拍下她们的艳舞之时,难道不明白这是让自己的职业蒙羞、跳了一场精神上的脱衣舞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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