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龙少09”发的帖子中曝光的招录文件
7日中午,温州当地一知名论坛上,一篇关于龙湾区“萝卜招聘”的帖子引起了网友强烈关注。
帖子称“龙湾区政府发文件、拨专款,录用副科级领导子女”,并配有龙湾区三个部门联合发的文件及被录用人员名单,这份名单非常详细,包括领导干部的姓名、职位,以及他们的子女的姓名、学历和联系方式等。至昨日晚上6点,该帖子的点击量已达到13000余人次,跟帖回复有140多人。
记者发现帖子上的政府文件是2003年发的,到现在已经有10年了,那文件是否是真实的?招聘一事又是否属实?昨日,记者进行了调查。
网友曝料
三个部门联合发文,为干部子女解决工作
这篇曝光帖,是网友“龙少09”所发。帖子中所配发的文件为“温龙人劳[2003]8号”。
该文件由龙湾区委组织部、人事劳动局和监察局联合发文。文件分为两部分,分别为《关于考录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子女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和《关于要求划拨考录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子女专项经费的请示》(以下简称《请示》)。
其中,《补充规定》明确“高校在读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子女可列为这次报考对象;如果录取为(2003年)毕业的,在毕业后办理录用手续,非2003年毕业的,须在2003年8月31日前办理录用手续,并在录用单位正常上班,否则取消。”
而为了考录这些副科级领导干部子女,龙湾区人事劳动局还专门向区政府申请划拨专项经费。《请示》报告上写明:“报考总人数为60人,经测算,总费用需18000元。”
记者求证
考录文件是真的,组织部称发文流程正常
曝光的这份“温龙人劳[2003]8号”文件到底是真是假?昨日上午,记者找到了龙湾区委组织部,对于这份网友曝光的文件,常务副部长潘文汉直言不讳地说:“文件是真的。”潘文汉说,这件事是2003年办的,当时他自己还是个科员,不是经办人,具体的细节不是很清楚,可三个部门联合发这份文件是真实的。
据他介绍,文件是按照正常的流程办理的,在发文件前,当时劳动局一定是先打报告给区委区政府,得到同意后才联合发了这样的文件,至于具体是怎么操作的,劳动部门会更清楚些,可时间都过了10年,当时的局长都换了。
据潘文汉介绍,以前事业单位录用人,在监管查处方面不如现在严格,有顶替岗位的,还有家属工,2003年龙湾区副科级以上干部要求安排子女就业的人蛮多,采用这样的录用办法在当时算是个好举措,不过2006年后,人事录用就严格多了,是逢招必考。
至于这样招录否涉嫌违纪违法,潘文汉告诉记者,最多只能算打“擦边球”,不能以现在的眼光看10年前的事情。
昨日,记者还从龙湾区人才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潘源源那里了解到,2003年的那次考试,报考的人数有55人,经过资格审查,参加考试的人数有50人,通过考试、体检、考察最后录用了22人,都是事业编制。
区委宣传部
当时公开招聘制度尚未健全
针对此事,昨日,龙湾区委宣传部也向记者发来了情况说明:
“2007年前,由于当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尚未健全,各地事业单位进人方式多样,事业单位公开招录工作处于逐步完善之中。龙湾区于2003年1月组织了一次科级干部子女公开考录工作,共有55人参加报名,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50人,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等形式,最终择优录取了22人。
“2007年省人事厅出台《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后,我们严格按照规定,实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每年都组织2-4次,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发布招聘公告,公开接受报名,严格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区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但随后,记者向当地人事部门了解到,虽然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是2007年出台的,但2003年的时候也没有规定允许政府部门为干部子女招聘开绿灯。
律师观点
做法显失公允,涉嫌违法违规
“此事看似符合程序,实际上不仅背离政府诚信,也有违法律法规,属作弊行为,人事部门发布的类似红头文件是一种滥用职权的行为。”浙江蓝汇律师事务所吴建胜律师表示,“萝卜招聘”这种量体裁衣的录用方式是计划经济下遗留的产物,严重破坏了人才选拔、公平竞争的普遍准则,与当今法治社会已形成鲜明的对立,颠覆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普遍认知,应当及时予以纠正。
我国关于公开招考的制度规范并不缺乏,当前的症结是“不缺制度缺执行”。因此,建立对于在招聘过程中法律、政策执行的监督势在必行。如对招聘岗位条件的设置,应组织专家论证或听证,并设定最低分数的控制线。对录用人员的信息予以公布,并广泛征求意见,有发现“萝卜招聘”或其他违规行为的,一律予以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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