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审大会主持人让黄克功回到原来的位置上,因为毛泽东在信中建议要当着黄克功本人的面向大会宣读信的内容——
雷经天同志:
你的及黄克功的信均收阅。黄克功过去斗争历史是光荣的,今天处以极刑,我及党中央的同志都是为之惋惜的。但他犯了不容赦免的大罪,以一个共产党员、红军干部而有如此卑鄙的,残忍的,失掉党的立场的,失掉革命立场的,失掉人的立场的行为,如为赦免,便无以教育党,无以教育红军,无以教育革命者,并无以教育做一个普通的人。因此中央与军委便不得不根据他的罪恶行为,根据党与红军的纪律,处他以极刑。正因为黄克功不同于一个普通人,正因为他是一个多年的共产党员,正因为他是一个多年的红军,所以不能不这样办。共产党与红军,对于自己的党员与红军成员不能不执行比一般平民更加严格的纪律。当此国家危急革命紧张之时,黄克功卑鄙无耻残忍自私至如此程度,他之处死,是他自己的行为决定的。一切共产党员,一切红军指战员,一切革命分子,都要以黄克功为前车之鉴。请你在公审会上,当着黄克功及到会群众,除宣布法庭判决外,并宣布我这封信。对刘茜同志之家属,应给以安慰与体恤。
毛泽东
1937年10月10日
随着雷经天宣读声音的结束,会场上大家的目光再一次转向黄克功身上,他好像做梦一般苏醒了过来,高高地扬起头,然后再一次振臂高呼:“中华民族解放万岁!”“打倒日本帝国主义!”“中国共产党万岁!”连呼了3遍,呼罢,跟着行刑队平静地走出了会场。
不久,从清凉山方向的刑场上传来了“砰!砰——”两声枪响,那枪的声音是那样的低沉,但却仿佛像似两颗沉闷的炸雷在人们的耳旁炸响,振聋发聩,令人警醒深思……
随着岁月的流逝,曾发生在延安时期的轰动一时的“黄克功案件”已经过去75年了。今天,当我们重新回顾审视这一事件,特别是重新认真阅读毛泽东在公审大会上给雷经天的那一封信时,仍然可以给予我们两点非常重要的启示:
一是每一个共产党员,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都必须始终牢记并且时刻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毛泽东在信中强调说:黄克功“犯了不容赦免的大罪,以一个共产党员、红军干部而有如此卑鄙的,残忍的,失掉党的立场的,失掉革命立场的,失掉人的立场的行为,如为赦免,便无以教育党,无以教育红军,无以教育革命者,并无以教育做一个普通的人”。为此,毛泽东后来在《为人民服务》一文中明确指出:“我们的共产党和共产党所领导的八路军、新四军,是革命的队伍。我们这个队伍完全是为着解放人民的,是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他在《1945年的任务》一文中又指出:“我们一切工作干部,不论职位高低,都是人民的勤务员,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人民服务。 ”他在《两个中国之命运》一文中进一步指出:“我们应该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全心全意地为中国人民服务。”他在《论联合政府》一文中又强调指出:“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这些就是我们的出发点。”毛泽东一再反复地强调说:“共产党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是半心半意,更不是三心二意。”所以说,黄克功的胡作非为,恶劣行径,完全背离破坏了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严重损害了中国共产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这是绝对不能容忍的,因此,毛泽东只能坚决果断地“挥泪斩马谡”。
二是每一个共产党员,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一定要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如果有任何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无论职务多高,功劳多大,都必须严惩不怠。毛泽东在信中说:“正因为黄克功不同于一个普通人,正因为他是一个多年的共产党员,正因为他是一个多年的红军,所以不能不这样办。共产党与红军,对于自己的党员与红军成员不能不执行比一般平民更加严格的纪律。当此国家危急革命紧张之时,黄克功卑鄙无耻残忍自私至如此程度,他之处死,是他自己的行为决定的。” 纵观毛泽东的一生,他有一个十分鲜明的特点,那就是不仅自己率先垂范,模范遵守党的纪律,而且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求非常严格。对于在领导干部中发生的违法乱纪、危害人民群众利益的犯罪行为,他历来是深恶痛绝,并主张要从重从严惩罚处治。因此,当作为一个多年的共产党员、已经是八路军旅长的黄克功犯了不容赦免的大罪时,毛泽东自然毫不犹豫地“挥泪斩马谡”。联想到后来在建国初期,曾被历史学家称之为“开国第一刀”毛泽东杀“红小鬼”出身的刘青山、张子善的案件,都是这个道理。
后来,毛泽东曾语重心长地解释了为什么要“挥泪斩马谡”的道理。他说:“我们杀了几个有功之臣,也是万般无奈啊!治国就是治吏!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之不国。如果臣下一个个都寡廉鲜耻,贪污无度,胡作非为,而我们的国家还没有办法去治理他们,那么天下一定会大乱,老百姓一定要当李自成!国民党是这样,共产党也是这样。杀张子善、刘青山时我就讲过,杀他们两个,就是救了两百个、两千个、两万个啊!”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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