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领导急了:铁路系统不能光抓小耗子
时任最高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检察厅厅长的陈振东,1984年1月3号正式到铁道部,当时铁道部还叫“全国铁路运输检察院”,1987年6月1日,由全国铁路运输检察院收编,成为最高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监察厅,陈振东任最高检铁路运输检察厅厅长。据他介绍,当时铁路部比较突出的犯罪就是倒票,稍紧张的票源都属于稀缺商品,一般北京到上海的票都买不到,车皮也是。当时火车运营量很大,但因为处于计划经济年代,车皮数量有限,运量根本赶不上人民的需要。而当时管车皮的人,十个里八个都是万元户。“我在铁路这块工作,就这两方面矛盾比较突出,”他说,“所以重点就是查职务犯罪,看有谁违反了‘一车一票’。当时的风气是,从局长到副局长都上下互相送礼,‘不给我好事就不给你办事,给了好处也乱办事’,铁道部六个局的干部,当时就查办了五个,足以看到反腐败的重要性”。
陈振东说,当时中央对于反腐的决心很大,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复之尤为坚决,他把大贪污犯罪作为检查工作的第一要务,工作也足见成效。
“我曾接受刘复之的批评,他说铁路系统光抓小耗子不行,还要抓小老虎,他不断施压,”陈振东说,同时又表现的非常无奈,“但抓小老虎要看有没有条件,看有没有人举报。”
虽然后来迎来了反腐败的大气候,中央规定,要查处县级以上干部级,以及万元以上的大案。“两高”甚至发了“通告”,规定限期投案自首者可从轻处罚,“但当时找不到省部级干部的犯罪线索”,陈振东说。
在改革开放以来席卷全国的打击贪污、受贿等腐败行为的反腐败斗争中,“两高”于1989年8月根据邓小平同志的谈话内容,及党中央、国务院相关精神,向全国公布了《关于贪污、受贿、投机倒把等犯罪分子必须在限期内自首坦白的通告》。
通告要求,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1989年10月31日,必须向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或本单位投案自首,坦白交代犯罪事实,争取从宽处理。两个月时间内,全国有1.8万人到检察机关投案自首。那段时间,全国各地的检察机关门庭若市,有的是自首、有的是检举他人。
查省部级“老虎”没线索 办案人员找罗云光谈话
迫于特殊形势,最高检办案人员随后找罗云光谈了一次话,他很快就明白了。慑于反腐败的压力,罗云光第二天就到最高检监察厅投案自首。
罗云光作为主管铁路运输的副部长,是当时最年轻的副部长,他196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是齐齐哈尔机务段钳工,后历任遵义机务段长,团委书记,党委副书记,贵阳铁路中分局长,1982年毕业于上海铁道学院大专班后,历任成都铁路局副局长、局长,铁道部运输总调度长,铁道部副部长。
罗云光自首后,随即交至中纪委和高检院联合查办,一番调查后,办案组将其定罪为免诉,确定其受贿4819元,其中包括:
1988年1月收受潘克明送的1000元人民币;
1988年6月收受潘克明带到北京的四幅字画,其中一幅字画里有1000元人民币,另一幅字画中有一枚金戒指;
1989年9月收受侯创国送的“冰熊”牌电冰柜一台;
1988年4月至1989年2月,从铁道部运输局以车谋私获取的各种非法收入中,分得的950元。
但相比向其受贿的潘克明,罗云光是小巫见大巫——
潘克明住宅被搜查时,搜出的物品有存折、现金4万余元,另有“五四”式手枪一支、子弹80发、各种名酒1147瓶、白糖两麻袋、食油200多公斤,还有电冰柜、空调和其他一些食品。随后潘克明又自己交出一个已经转移的皮箱,内有现金、存折7万余元、银元20块、200美元现金,以及金项链、金戒指和两台进口照相机。
随后经认定,潘克明贪污受贿数十万元,违纪金额达260余万元。
定罪免诉:罗云光为什么被处理得轻?
1990年5月,罗云光因以车谋私贪污受贿被撤销职务、开除党籍。宣布“定罪免诉”后,罗云光主动到铁道部公诉厅进行忏悔。他于10月16日向联合调查组交代:“我受到了商品经济的冲击,在‘一切向钱看’的影响下,丧失了党性原则。总认为下属单位过年过节送点土特产没啥,认为反正他们不是货主,不正之风在自己升上逐渐形成,越陷越深,一直发展到潘克明给我家送钱也麻木不仁。”,据铁道部高检的公务厅,他当时还作了四条表态:1、感谢检察机关挽救了我,当我的贪污受贿数额很小的时候把我揭露出来了,大了后悔莫及,现在只有4千多,我服。
2、我还很年轻,给党和人民造成的影响,在我有生之年,可以挽回。3、尽管我数额很小,但是我永不翻案。4、不但我从此得到教训,我也要告诉我的老伴子女去学法,不要触犯刑律。
罗云光被4800块拉下马后,外界质疑声频起。针对“处理得太轻”的质疑,陈振东解释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他在规定时间内主动投案;二是自首后认罪伏法,挽回损失,态度很好。而这两点正符合当时国家“从轻处理”的政策规定。
注:当时落马的两个省部级干部中,除了罗云光,还有时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的沙比尔,此人收受电冰箱、纯毛地毯、金戒指及现金价值共计6342元,同样被撤销职务,开除党籍。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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