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复清政府
额尔金下令烧毁圆明园,是为了报复清政府逮捕公使和虐待战俘。1860年9月,英国外交官巴夏礼和额尔金的私人秘书洛奇打着停战的白旗前往通县和清政府谈判,被载垣、僧格林沁逮捕。和此前被伏击活捉的一小队英法联军士兵一起押到北京,监禁了一个多月。监禁期间,这些人被百般拷打,肆意凌辱。39 名囚犯中,有20人(有说18人)在监禁中死去,其中包括《伦敦泰晤士报》记者包尔比。
拘禁、虐杀英法外交官的行径,不仅在额尔金勋爵看来违反西方的国际法,也同样违反中国自古以来“两国交兵、不斩来使”的行为准则。
英军司令格兰特给法军司令孟托邦的信函中,更加明确地坦言:英法军队虽于10月初劫掠并部分地破坏了圆明园,但清政府一旦重新占据圆明园,“一月之内,即可恢复”,对清帝不可能发挥重大的打击作用;而彻底“焚毁此园,对于凶残之政府,可以使之受惩”。
巴夏礼的传记作者斯坦利莱恩-波尔这样概括赞同烧毁圆明园一派人的立场:“从艺术的角度看,这是毁灭文化的勾当;从成熟的政治角度看,这是一个政治家的大手笔。”
法国方面,瓦兰(杜潘上校)同样认为英国人的做法顺理成章。他也承认,“很多人谴责这场大火,视其为毁灭文化的野蛮行径”。但他要求人们在做出判断之前,首先要了解导致这一决定的各种原因。他赞同英国人放的这场大火,认为“毁灭圆明园是一次残酷的行动,但也是一次必不可少的行动,最终缔结和约,就应该归功于这次行动。我的看法是,英国人看得准,干得好”。罗伯特郇和赞成英国人把毁灭圆明园当作复仇的手段:“‘下地狱’是人必须记取的严酷的道德定律。虽然我们对如此华美的建筑被毁灭而深感痛心,但同时我们又情不自禁地暗暗高兴,因为这一击打到了中国人的痛处,杀害我们可怜同胞的刽子手和幕后怂恿者,已经受到了我们的惩罚。”
战俘被害仅是焚园借口
历史学者王开玺教授最新考证认为:英军战俘被害,仅是英国人焚毁圆明园的借口。查阅中文史料,未见有关清政府在圆明园内虐待英法战俘的记载。此类记载仅见于英法等国人的回忆着述。
《咸丰朝筹办夷务始末》记载,僧格林沁拘禁巴夏礼等人是9月18日(九月初四日)。清刑部官员9月22日奏称:本部于9月18、19两日,共 “收禁解到夷匪九名,内巴夏礼一名,收禁北监第三所”。由此可见,巴夏礼等人自被拘拿后,被径直送至清刑部,并未送至圆明园。后因英法索要巴夏礼等人甚急,并以清廷若不交还巴夏礼等,必将进攻北京城相威胁,武备院卿恒祺于9月22日亲至刑部监内,劝说巴夏礼致信额尔金,劝阻英法退兵。10月2日,清廷将巴夏礼、洛克等从刑部提出,“于德胜门内高庙暂住仍以礼相待”。10月5日,又将另外两名法国人“亦由刑部移禁该处”。10月8日下午,清政府“将巴夏礼送到德胜门外夷营”。从以上史料可以看出,最为清廷重视的巴夏礼、洛克等英法战俘,始终没有缚送至圆明园。其他英法战俘由巡防大臣“分交各州县看押”。
即使事实果如额尔金等所言,清政府的确在圆明园内虐待英法战俘致死,英法对清政府进行打击报复有其一定的“合理”性,那么,被焚毁的应仅仅是圆明园,而不应是五园三山等的广阔地区及古建筑群。
诚然,确有18人虐待致死之事。但清政府大臣与英法方面亦有相反的记载。清刑部曾上奏说:巴夏礼因“系夷酋要犯,伤令官人严加防范,并令提牢厅早晚饮食,均令其适意,不可稍加凌辱”。然而巴夏礼“桀骜不训,骄厚性成,辄敢在监与官人生气,不肯饮食”。在9月20日那天,巴夏礼“忽患腹痛之疾”,刑部官员“即赶紧伤传官医生,诊脉用药”。后来,清廷官员为其另置房间,“并加意开导,始食公长粥如常”。10月4日,巴夏礼给额尔金的信中也说:“现在中国官员,以礼相待”。
法国首席代表葛罗称:英法战俘被“送至圆明园中,置一室内,无人援救,四日之后,死于饥寒,尸为鼠虫所啮”,亦不确实。10月8日,清廷已将巴夏礼等英法战俘送还。而此时的北京并不寒冷,即使四日之内,清官员未给英法战俘饮食,也不至于因寒冷而死。 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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