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文军被带入法庭后,与第一次庭审时相比,显得镇定多了摄/记者 洪煜
“家里种了几亩地,年收成就几千块钱,家里还有老人得了重病,这1500万元的连带赔偿,我们得还上几百年。”对于驾驶大货车超载110余吨行驶至怀柔区白河桥上时,突然遭遇桥面垮塌的张文军来说,今天是二审开庭的日子。
此前一审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张文军有期徒刑4年,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赔偿怀柔公路局1500余万元的损失费。
案情揭秘
超重运沙货车 压垮白河大桥
2011年7月19日零时,河北来京人员张文军驾驶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自怀柔区某沙场超载装满砂石后,运送至某修路工地。途经宝山寺白河大桥时,白河桥瞬间呈“W”波浪形整体坍塌,部分桥体折断。
“当时有好几辆超载的货车都过去了,我的车上桥后就听一声巨响,我就被震晕了。”张文军回忆称,自己醒来时已在医院,随后警方将他拘留。
据了解,宝山寺白河桥设计承载标准为汽车-20级(6轴货车车货总重不超过55吨)。张文军驾驶的货车实际载重上限为31.5吨,而事发时车上装的砂石高达145.5吨,超重110余吨。
根据鉴定,张文军驾驶的超重车辆由南向北经过白河桥第一跨时,大桥的抗弯强度不足以支撑,因此第一孔桥梁垮塌。
由于白河桥为钢架连拱桥,而其桥墩并不是能承受上部结构传来的水平力的桥墩,也就发生了第一跨坍塌后而带来的各跨连续倒塌。
被判赔1556万 家属称掏不起
事发后,怀柔交通支队认定,张文军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怀柔区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毁桥梁价值1556万余元。
检方认为,车辆严重超载是导致桥梁垮塌的直接原因。
一审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张文军有期徒刑4年,并判令张文军与肇事车辆所有人曹学鹏父子,赔偿经济损失1556万余元。
此案一审时,张文军的妻子来到庭审现场,她说张文军开车的收入,是家中唯一的经济来源。张文军的父亲已经去世,老母亲与他们同住。她本人多病,两个孩子一个8岁一个6岁,还需要人照顾,根本无力赔偿这么大一笔钱。
今天上午,记者试图联系张文军的家属,但电话并未接通,随后记者与曹学鹏取得了联系。
曹学鹏表示,他本人并未在京,而是去外地打工还债,对于2011年的那起事故,他并不愿意多提。他说事发后他就再也没碰过货运,自己在外当打工仔,收入要看老板脸色。
“怎么还得起,我现在收入也不固定,能挣一千是一千吧。”曹学鹏说着说着挂断了电话。
庭审现场
方便当事人 二审法院怀柔开庭
上午10时,市二中院的3名法官和二分检的2名检察官驱车赶到了怀柔法院。
二中院的法官解释称,由于此案的被告人张文军被关押在怀柔地区,并且附带民事诉讼中的双方当事人也均在怀柔地区,法官考虑到当事人往返于拥堵的高峰路段实在不便,因此将法庭选在了怀柔法院。“这样,能方便当事人进行诉讼,也能降低他们的诉讼成本。”
10时20分,张文军的妻子和附带民事诉讼中曹学鹏的家人来到了法庭,“我们提出上诉,实际上是对4年的量刑和赔偿金额实在无法接受。”
随后,3名公路局的工作人员穿着制服坐在了原告席上。
少时,戴着手铐的张文军被两名法警带入了法庭,与第一次庭审时相比,他显得镇定多了,但脸色仍然有些苍白,看着旁听席的妻子,张文军默默地点了一下头。
对于检方指控,张文军仍然不持异议,“我就是觉得责任不能全由我来承担,量刑太重了。”
张文军称,自己是家里唯一的顶梁柱,现在“进去了”,不仅钱还不上,而且一家老小的生计也成了问题。“之前有那么多车都超重,而且当时我确实没有看见限重标,我不是成心的。”截至记者发稿时,庭审仍在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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