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1986:“海南汽车事件”震惊全国
问:1977年9月开始,您连续10多年担任省委常委,这是广东改革开放最重要的时期。在担任省委常委期间,你还经历了哪些重要事情?
王宁:1983年冬至1986年冬的整党。那次整党是根据中央部署开展的。党的十二届二中全会决定,从1983年冬季开始,用三年时间分期分批对党的作风和党的组织进行一次全面的整顿,统一思想,整顿作风,加强纪律,纯洁组织。当时因为任老的身体不好,整党主要由林若负责,林若任整党小组组长,我当副组长。这次整党,在思想上主要是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的错误思想,在组织上主要是清理三种人。我们一方面主张坚决搞整党,一方面坚持绝不扩大化的原则。广东结合这次整党,帮助广大领导干部提高认识,辨清是非,增强党性,并纠正了一些不正之风。当然,这次整党也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在此期间,发生了震惊全国的 “海南汽车事件”,省内竟然有些地方和部门也参与其中,非法炒汇、争相购买小汽车、利用公款请客送礼等现象相当突出,到后来发生多起干部贪污受贿、携款外逃等案件,令人痛心。可见,党风廉政建设任务非常艰巨。
链接
●王仲、叶妈坎事件:1983年,原海丰县委书记王仲因贪污受贿、县委副书记叶妈坎因参与走私,分别被依法判处死刑。
●海南汽车事件:1985年,新华社发布消息,称海南岛倒卖进口汽车事件查清。海南区党政主要负责人雷宇、姚文绪、陈玉益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广东情
在粤几十年低调谨慎勇于探索
1949年11月,王宁同志南下广州,时任省公安厅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副厅长的王宁同志,恪尽职守,为保卫和巩固新生政权做出了不懈的努力。1956年12月后,王宁同志担任省公安厅长,卓有成效地领导全省公安机关一次又一次粉碎了美蒋特务反攻大陆及其他种种破坏阴谋。
1976年10月起,王宁同志主持全省政法工作,短短两年时间,全省公检法系统就恢复正常。在海丰,中共早期农民运动领导人彭湃的许多亲属及干部群众在“文革”中遭到冤杀和关押,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文革”结束后,王宁同志带领联合工作组深入调查走访,查明真相,最终使整个冤案得到平反。这时期,王宁同志还兼任省特区管委会副主任,参与了广东经济特区的创建工作。改革开放初期,宝安县逐步放宽粤港间的过界限制,同意农民到香港一侧发展种养,但必须早出晚归。为方便生产,王宁毅然批示,支持宝安允许部分农民过境居住的申请,这在当时是很大的突破。
1982年底,王宁同志任省委副书记分管党群和统战工作,在领导全省落实干部政策、精简机构、干部的培养选拔、联系党外人士、指导群众团体组织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其间,王宁同志还兼任省纪委书记,组织查办了一批大案、要案,同时甄别并纠正了一些错案、假案,教育、保护了一批同志。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王宁同志还重点负责整党和纠风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1988年5月,王宁同志任省顾委主任,他带领省顾委委员积极参加省委重要决策的讨论,围绕改革发展和社会热点问题进行调研思考,及时向省委及有关部门建言献策,较好地发挥了助手和参谋作用。
1993年5月,王宁同志从省顾委主任的岗位上退下来后,依然十分关注党和国家大事及广东的发展,热心社会公益活动,在公安部咨询委员会、省法学会、省顾委委员联谊会、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等机构担任职务。
现场
王石以女婿身份敬献花圈
昨日上午,广州市殡仪馆上空,小雨淅沥,来自各地的人们默默地步入告别厅,送别一位令人尊敬的老人———原中共广东省顾问委员会主任王宁。
白云厅内,安静肃穆,众人低语,王宁的遗体躺在灵柩内,周围被菊花、百合簇拥,在上方的大屏幕上,不断播放着王宁各个时期的工作照片。这些珍贵的照片记录着老人走过的足迹,从抗日气氛浓烈的山西襄陵,再到晋察冀敌后抗日根据地,最后到对敌斗争的前沿广东。以王宁自己的诗总结就是:“历履长时务公安,晋陕冀热辽京粤”。
大厅中间,摆放王宁的家属送的花圈,为首的是一个由红色玫瑰花扎成的心形花圈,最令人动容,这是王宁夫人送的,挽联上书写:“王宁安息吧”,落款:“老伴作民”,一种相濡以沫的感情溢于纸上。
上午10时许,追悼会开始,哀乐声响起,送别的人们肃立默哀,向王宁的遗体三鞠躬。随后,王宁夫人坐在轮椅上和家属们一一与前来送别的人握手。万科董事长王石也站在家属队伍中,他以女婿的身份送去了花圈,挽带上写着:“亲爱的爸爸,您永远活在我们心中”。
悼念仪式在肃穆简洁的气氛中,持续了一个小时,家属们最后围着王宁灵柩绕行一周,送别老人最后一程。
1982年打击经济犯罪时,中纪委对广东省公安厅也怀疑很大,抓得很严。所以省委让我兼任纪委书记时,中央纪委的某副书记还有很大意见。——— 王宁
王宁
原名许高科,1923年4月出生于山西省襄陵县(今山西襄汾),1938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38年7月至1948年12月,先后任襄陵县二区“牺牲救国同盟会”助理员、华北联合大学青年队政治助理员、校长办公室股长、保卫员、延安大学行政学院党支部书记、陕甘宁边区保安处二科科员等职务。
◎解放战争时期,曾任热河省承德市公安局秘书、省公安厅秘书,热辽行署公安局侦察科科长、晋察热辽第二十二、十九专区公安处处长,冀察热辽中央分局社会部侦察科科长。
◎1948年12月调进北平后,先后任中共北平市委社会部秘书、市公安局局长办公室副主任等职务。
◎1949年11月至1952年12月,先后任中共华南分局社会部、广东省公安厅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党组成员,副厅长。
◎1956年12月至1968年9月,任省公安厅厅长、党组书记兼中国人民解放军广东省公安总队第一政委,省委候补委员、省委委员。“文革”中被捕受迫害。
◎1971年1月下放省公安机关“五七”干校劳动;同年9月恢复工作,至1976年10月,先后任省革委会保卫组副组长,省公安局局长,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
◎1976年10月至1982年12月任省委常委、省革委会副主任,副省长兼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党组书记,省特区管委会副主任等职务。
◎1982年12月后,任省委书记(当时设有第一书记)兼省纪委书记,省委副书记。
◎1988年5月至1993年5月,任省顾问委员会主任。
◎2000年8月,离休。
王宁同志是中共十一大、十二大、十三大、十四大代表。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