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如何辩护
不管出于什么考虑,律师必须介入,即使没有律师代理,有些案件也要有指定,这是保障司法公正的必要环节。
新京报:你曾说,“落马高官案背后常常夹杂着权力的因素,律师若想要认真地办,会面临着一系列的难题和风险。”都有哪些“难题和风险”?
田文昌:当前的法治环境还不尽如人意,作为律师来说,最大的风险就是容易被误解和报复,甚至有人把律师说成是贪腐官员的“帮凶”。其实这种说法犯了一个逻辑上的错误。为“落马高官”辩护的律师,在审判前基本上和“落马高官”都是不认识的,既然是犯罪后认识的,怎么能说是“帮凶”?
当然,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律师为“落马高官”辩护,唯一可以选择的就是尽职尽责。
新京报:你总结了“落马高官”案的五大特点:敏感度高,容易受法外因素的干预——尤其是权力干预,取证难,案情复杂和律师风险大。既然这样,为什么还会有那么多律师要为“落马高官”辩护?
田文昌:律师为“落马高官”辩护,总的来说,有两个层面的因素,于公而言,从责任角度上说是推动法治进程,从职业角度来说也是职业生涯的历练。当然,为“落马高官”辩护也的确容易出名。
不管出于什么考虑,律师必须介入,即使没有律师代理,有些案件也要有指定,这是保障司法公正的必要环节。
新京报:据说陈良宇、陈希同等“落马高官”都曾找你做辩护律师,你都给推了,为什么?
田文昌:作为我个人来说,并不是很愿意接高官的案子,可是找来的又非常多,确实也忙不过来。所以我接的很少。
至于选择案子的主要倾向,我更注重能否体现作为律师的价值和作用。难度大、争议大的案子,更能够发挥律师的作用,也更需要律师。相比之下,我倒是更倾向于接这样的案子。
法院如何结案
办案中不能再把口供当做“证据之王”,必须重视物证和旁证的作用,这样就会把证据链做实。
新京报:如果在庭审中出现意外,当事官员当庭全部推翻以往供述,怎么办?
田文昌:出现这种情况并不可怕,很大的启示就是点出了当下的一个误区——定罪太重口供。目前法律规定的本意是重证据,不轻信口供,但在现实中过于重口供。
办案中不能再把口供当做“证据之王”,必须重视物证和旁证的作用,这样就会把证据链做实,就不怕翻供。
过于侧重口供,必然导致两种结果,一种是通过诱供和刑讯逼供来获得口供,容易导致冤假错案,另一种就是没有口供就不敢定罪。
新京报:据报道,落马官员基本都服从一审判决,不再选择上诉,共同的原因是什么?
田文昌:我的印象恰恰相反,大多数“落马高官”都会选择上诉,我经手的官员案件,最后基本都上诉了。
虽然上诉的结果,大多是维持原判,但根据“上诉不加重”的原则,也不会加重刑罚。
□新京报时事访谈员 高明勇
田文昌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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