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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马官员拒请律师:我是党的人 党要怎样就怎样

www.sinoca.com 2013-08-30  新京报


  新京报:庭审直播,对于审判“落马高官”带来哪些影响?

  田文昌:如果能做到公正,就不会怕直播,直播是对公正审判的一种考验和测试。反过来看,直播也倒逼审判更严谨,更公正,更经得起考验。

  我认为,即使是对一些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的“落马高官”的审理,也不应该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而应该以法律的公正,还治于对法律的践踏,这才是司法文明的真正体现。反之,则很容易引起公众对涉事“落马高官”的同情和怜悯。

  所以说,一些“落马高官”在位时肆意践踏法律,有的甚至闹出“表情犯”之类的笑话,引起法学界和律师界人士的强烈反感,但是,法学界和律师界人士还坚持支持公开审理,就是为了维护法律的公正性和公开性。

  律师如何辩护

  不管出于什么考虑,律师必须介入,即使没有律师代理,有些案件也要有指定,这是保障司法公正的必要环节。

  新京报:你曾说,“落马高官案背后常常夹杂着权力的因素,律师若想要认真地办,会面临着一系列的难题和风险。”都有哪些“难题和风险”?

  田文昌:当前的法治环境还不尽如人意,作为律师来说,最大的风险就是容易被误解和报复,甚至有人把律师说成是贪腐官员的“帮凶”。其实这种说法犯了一个逻辑上的错误。为“落马高官”辩护的律师,在审判前基本上和“落马高官”都是不认识的,既然是犯罪后认识的,怎么能说是“帮凶”?

  当然,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律师为“落马高官”辩护,唯一可以选择的就是尽职尽责。

  新京报:你总结了“落马高官”案的五大特点:敏感度高,容易受法外因素的干预—尤其是权力干预,取证难,案情复杂和律师风险大。既然这样,为什么还会有那么多律师要为“落马高官”辩护?

  田文昌:律师为“落马高官”辩护,总的来说,有两个层面的因素,于公而言,从责任角度上说是推动法治进程,从职业角度来说也是职业生涯的历练。当然,为“落马高官”辩护也的确容易出名。

  不管出于什么考虑,律师必须介入,即使没有律师代理,有些案件也要有指定,这是保障司法公正的必要环节。

  新京报:据说陈良宇、陈希同等“落马高官”都曾找你做辩护律师,你都给推了,为什么?

  田文昌:作为我个人来说,并不是很愿意接高官的案子,可是找来的又非常多,确实也忙不过来。所以我接的很少。

  至于选择案子的主要倾向,我更注重能否体现作为律师的价值和作用。难度大、争议大的案子,更能够发挥律师的作用,也更需要律师。相比之下,我倒是更倾向于接这样的案子。

  法院如何结案

  办案中不能再把口供当做“证据之王”,必须重视物证和旁证的作用,这样就会把证据链做实。

  新京报:如果在庭审中出现意外,当事官员当庭全部推翻以往供述,怎么办?

  田文昌:出现这种情况并不可怕,很大的启示就是点出了当下的一个误区—定罪太重口供。目前法律规定的本意是重证据,不轻信口供,但在现实中过于重口供。

  办案中不能再把口供当做“证据之王”,必须重视物证和旁证的作用,这样就会把证据链做实,就不怕翻供。

  过于侧重口供,必然导致两种结果,一种是通过诱供和刑讯逼供来获得口供,容易导致冤假错案,另一种就是没有口供就不敢定罪。

  新京报:据报道,落马官员基本都服从一审判决,不再选择上诉,共同的原因是什么?

  田文昌:我的印象恰恰相反,大多数“落马高官”都会选择上诉,我经手的官员案件,最后基本都上诉了。

  虽然上诉的结果,大多是维持原判,但根据“上诉不加重”的原则,也不会加重刑罚。

  新京报时事访谈员 高明勇 实习生 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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