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8月30日)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杨达才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8月30日)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杨达才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公诉人指出,杨达才的家庭财产中有504.5万元无法说明来源,对此杨达才回答说应是下属和同学过节送礼。
公诉人指出,杨达才及家人名下财产1177.68万元,其中611余万元能够说明来源。
杨达才回答公诉人提问时说,能说明来源的财产包括:家庭工资收入190多万,妻子高某为亲属(高某弟弟250万,杨达才表侄女50万元)代理理财300万元,妻子自己投资理财收入四五十万,妻子经营的餐饮项目收入一百多万,杨达才及家人全部公积金20余万元,儿子结婚及孙子出生亲家给的礼金二三十万,以及母亲去世留下的一点钱。
杨达才表侄女吴某出庭作证时称曾给其表婶50万元,让其帮忙理财,出事(2012年杨达才身陷“手表门”)后,其要回资金,当时所打收条撕毁。
公诉人问杨达才500多万元的财产来源不明的原因时,杨达才回答说:“应该是过年过节下属或者同学送礼,不知其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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