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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摔婴警察案后首次公开露面 否认曾经被关禁闭

www.sinoca.com 2013-08-25  央视


  记者:如果让你形容这种状态,用术语应该怎么叫?

  郭增喜:监管状态。

  记者:监管状态。

  郭增喜:24小时不离视线的这种状态。

  记者:你作为一名警察,给我们解释一下这是一种什么样的状态?你是一种什么身份,在当时?

  郭增喜:当时我就是属于嫌疑人。

  记者:属于嫌疑人?

  郭增喜:也不是,当时没立案。

  记者:当时24小时都有人在监控你,这属于纪律还是法律?

  郭增喜:纪律和法律之间吧,就是防止你不在视线内。

  解说10:尽管当地的医院做出了脑部一处骨折、多处淤血的报告,法医也初步认可“轻伤”的结论,但是林州市公安局并没有按照故意伤害罪造成轻伤的情况对犯罪嫌疑人郭增喜施行刑事拘留,而是监管。

  记者:什么叫监管?

  魏书平:就是要守住他,他在住院要守住他,看住他。

  记者:是叫逮捕吗?

  魏书平:不叫,不是刑事强制措施,就是咱临时、就是这种不规范的,怕他跑了

  记者:为什么不一开始就让他进入到法律程序?

  魏书平:因为这个伤害案件,它法医鉴定它一般都有个过程,不可能马上出来,所以说只能临时就采取了这么个措施。咱们常规的办理伤害案件,就是伤害案件发生之后,首先有办案人员受理,受理以后进行调查取证,这个调查取证等法医鉴定出来之后,再决定立不立案,立什么案。

  记者:为什么法医鉴定迟迟没有出来?

  魏书平:当时咱们的办案民警说的是开出了个法医鉴定委托书,要通知家属来取,当时家属意思是说小孩小,正在治疗,有没有后遗症还不知道,所以说不愿意去做。

  记者:但是你们好像一直没有进行这方面的鉴定,为什么?

  李青峰:住院的时候,公安方面说过,说差不多就做做鉴定,做做法医鉴定,当时觉得小孩刚治疗差不多,不想去做鉴定,又觉得害怕,咱也担心,因为她的脑部不能经常做X光。

  记者:但是你们知不知道,如果没有做出法医鉴定,可能那边就进入不了法律程序。

  李青峰:我知道。

  记者:如果知道这个前提,你为什么还是不做?

  李青峰:因为咱小孩,一不会说话,二不会走路,做鉴定了,她脑部哪儿疼她都不知道,做鉴定只不过是表面上鉴定一个伤情,或者轻伤、骨头折了,轻伤还是啥的,只能对肇事那个警察,对他有个说法。

  记者:但是问题的重要性在于,如果你不去做这个鉴定,它就进入不了法律程序,进入不了法律程序,对摔你孩子的警察,就没法制裁。

  李青峰:当时咱也没想那么多,只想看好咱的小孩,先看好小孩,以后再说。

  解说11:按照林州市公安局办案人员和孩子家长李青峰的说法,他们约定在8月20号对女婴的伤情进行法医鉴定,此后再进入法律程序。但是,在孩子被摔伤一个月之后,再做出的法医鉴定,能反映一个月之前孩子的准确伤害程度吗?如果孩子的伤势好转,又会不会让郭增喜免于了刑事案件的处罚呢?

  记者:但是这么一个恶劣性质的案件,警察摔孩子,知法犯法,异常恶劣。哪怕从他这个行为的角度,难道不应该说他是故意伤害吗?

  魏书平:他这个行为就是一个故意伤害行为。

  记者:那为什么大家所有人都在问,为什么不马上进入到这个法律程序呢?

  魏书平:这就是我刚才讲的,常规的办案程序一般就是这样。

  解说12:根据林州警察摔婴案,相关法律人士表示,在故意伤害案件中,法医鉴定并不是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必然条件,而林州市公安局却以缺少法医鉴定为由迟迟没有立案。即使不确认是否是故意伤害案,鉴于嫌疑人的行为,至少可以首先做出行政治安拘留的处罚,再根据法医鉴定决定是否进行刑事拘留以及之后的法律程序。

  事实上,直到当地人大的一位官员通过手机短信向北京媒体透露,如此恶劣的一个刑事案件才得以曝光,而此前,当地媒体都没有报道。

  记者:你们有没有故意的去阻断这件事情向外界的传播?

  魏书平:咱也没有什么阻断的渠道和理由,记者要问,咱能阻断人家不让问吗,咱这个没有去做这个工作。

  解说13:8月17号,警察郭增喜摔婴一案被曝光,由于此时距离案发已经过去了将近一个月的时间,而郭增喜并没有受到法律的惩治,由于没有按规定上报就连林州市公安局的上级主管部门也不知道这一案件。一时间舆论哗然,公众对于林州市公安局是否在刻意隐瞒案件、包庇犯罪嫌疑人提出质疑。

  记者:有人说你们在处理这个过程中,在捂、在盖,在包庇,有这种事情吗?

  魏书平:我们绝对不包庇这个郭增喜这个人,我们在这个事情上没有上报,就是说对民警的违纪没有往上报。

  记者:为什么没往上报?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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