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因在重庆为“黑帮头目”辩护而入狱的律师李庄,这几天密切关注着薄熙来案,他说,这次庭审做到了最大限度的公开。薄熙来被起诉是对其践踏法治的惩罚,庭审中,他避重就轻,仅前两天的庭审记录就有70多处漏洞,实际上犯罪证据链已成形。
李庄 原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这次庭审做到了最大限度的公开
问:薄熙来案审理以来,您对庭审的印象是什么?
李庄:印象很好,可以说整个庭审开了中国司法史上的一个先河,我想全世界范围内,也都是第一次见到中国这样对一个案件进行审理。济南中院通过微博把庭审笔录进行公布,基本做到了公开、透明,给全国的法院做了一个示范。如果这是高层的决定,那将是我国司法改革一个强烈信号,为以后各地、各级人民法院在审判有重大社会影响、受世人瞩目的案子上做了表率。
公布全部庭审笔录,把它放到阳光下,让全社会监督,这是一种大胆的突破。公开,会让所有现场和没在现场的人,包括全世界的人都能看到法庭内谁在说什么,有身临其境的现场感,值得赞扬和推广。这样做的好处很多,首先,去掉了民众对法庭的神秘感;其次,对民众也是一个普法教育,能让大众了解一些基本的程序常识和实体法知识。尤其是对其他贪官,也是警示,通过这次庭审大家也看到了,无论谁,在公开的庭审和铁证面前,你如何夸夸其谈口若悬河,民众会有一个基本判断。再次,从一定程度上可以最大限度杜绝司法腐败。铁证放在阳光下,谁还敢暗箱操作呢。
对于公开开庭,在我国有一个矛盾,就是法院的法庭建设规模和大众日益增长的法制观念和对法制参与的积极性还有一定的距离。因为没有一个中国的法庭可以容纳成千上万人,四五百人的都不多见,碰上有影响力的大案怎么办,老百姓都想进去看看,容纳不下啊。对此我到有个建议,今后凡是碰上这种影响重大的案件,法院可以在当地的剧场、礼堂、体育馆那样容纳旁听人员较多的地方开庭,尽最大限度满足民众那种期盼,这应该是挺好的一个事。可是这么多年来,我们不但没有尽量满足,有些地方甚至在极力的回避,尤其是有些暗箱操作的冤假错案,法庭更是害怕见光,明明空着大法庭,总是借故各种理由到只能容纳十几个人的小法庭去审,前一阵去辽宁的丹东,开庭时亲属来了几十人,法院借口大法庭漏雨,只允许亲属进去三人,而且还是指定亲属姓名,这样把法律弄的非常神秘,被告人和亲属有不安全感和恐惧感,民众对你法院的公信力自然也就产生怀疑。
问:对于这次庭审,您还有什么感受?
李庄:这次庭审,社会评价很好,审判长居中的定力把握很到位,不偏不倚,不带有任何个人偏见的倾向,无论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说什么,他都是认真的倾听,充分保障各个诉讼参与人发表意见,法庭记录很出色,速录员的水平非常高,他把所有的庭审内容都记录打印了出来。法院对外公布出来的庭审笔录,有不少错别字,说明是没有任何修改的原版,增加了可信性。
公诉人当庭举示的书证、物证、录音、录像等多媒体证据,结合多名证人出庭,把证据链做的很扎实到位,堪称完美,也可以说我们从未见过比这还完美的案子,期待将来我国所有法院审判的案件,无论民事还是刑事案件都能够做到这样。
济南这次审判,对外界一些“秘密排练、背剧本“等谣言带来了粉碎性的打击,而且大家也都看到了,法庭上无论是公诉人、辩护人,还是被告人,都是在竭尽全力,真刀实枪的博弈,完全不是像谣传的“演戏”。
问:您对薄熙来站在被告席上感到意外吗?
李庄:意料之中,也是意料之外。怎么讲呢,所谓意料之中,就是一切践踏法制,破坏文明,阻挠进步的人和事,甚至可以往大了说,一切反人类进步的东西,早晚都会遭到报应。所谓意料之外,意思是指没想到来得这么快,起码我在重庆服刑的时候,没有想到这么快,我那时候总觉得怎么也得十年以后才能看到这一幕。
法庭给了薄熙来足够的尊重
问:我们看到在庭审中薄熙来不戴手铐不穿囚服,还可以坐下,这和我们此前看到的庭审情况不太一样。
李庄:是的,我们经常在电视中看到的庭审,被告人大多都身穿囚服、甚至带着戒具。是否穿囚服、受审时到底是站着还是坐着的问题,刑诉法没有明确的规定。各地执行起来也不尽相同,从法理上来讲,在任何人未经法院审判前,他充其量是一个“嫌疑人”,为什么要让他穿囚服受审呢?不穿囚服,也是对嫌疑人一种人格上的尊重。戴不戴手铐的问题,是有司法解释的,那要看被告人是否有行凶、逃跑、自杀等可能性,由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决定。对薄熙来的审判,法院应该是考虑到他的身份和影响力以及其他综合情况,所以说出现在大家面前的他,没有被剃光头、穿囚服、戴手铐。相比较我被强迫穿囚服在他治下的重庆受审时,济南法院对他文明多了。当然,这种司法文明应该提倡,也期待着各地法院向济南中院学习,让民众感觉到确实在法律面前是人人平等的,起码,出现在公共视野中画面,尽量不要给大家带来等级观念。
问:有人觉得这次庭审和以往刑事案件审理还有一处明显不同,被告人、公诉人、辩护人、证人等,都可以交叉询问,体现了很大程度的自由。这种解读您认可吗?
李庄:比较认可,济南薄熙来案的审判方式,也令很多人耳目一新,“对抗式”的味道浓厚一些,司法审判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英美法系普遍采用“对抗式”,另一种大陆法系是“纠问式”。我国的法院也正在提倡和推广“对抗式”,但大多数法院还是没有让这种审讯方式发挥的淋漓尽致,几十年来我们传统的审讯方式至今还有很多“纠问式”的影子,但“对抗式”为了维护公平付出的代价是很大的,它耗费的司法资源远远超过“纠问式”,诉讼时间也很耗时,济南审判就可以看出来这些,与薄熙来相类似的案子,如果用“纠问式”审讯方式在其他地方法院审,可能半天审结了,最多也就一两天。那种审判方式,法庭主角是审判长,他问谁谁说,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都是被动的。济南法庭上各方的主动交叉询问,确实进步不小。尤其是被告人滔滔不绝的自我辩解,也都得到了法庭充分的保障,这一点,大家都看到了。但无论什么审判方式,审判长以及法庭的威严还是要尊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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