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人:又为上级单位拨500万给大连市政府的事找过你?
被告人:记不清了。
公诉人:王某某第二次来,他来了又提出来补贴家用,你如何表的态?
被告人:我不记得他提过补贴家用。
公诉人:根据证据显示,王某某第二次来仍然是提500万元补贴家用的事。
被告人:我不记得了。
公诉人:在谈这个事的过程中,你是否给薄谷开来打过电话?
被告人:我没有印象,但办案部门给我提示说我给谷开来打过电话。
公诉人:打电话的内容是什么?
被告人:是王某某和我打招呼想见一下薄谷开来。
公诉人:和500万补贴家用有无关系?
被告人:与500万没有关系。
公诉人:那这500万最后到哪去了?
被告人:这我不知道。直到这次审查,是办案部门告诉我500万已经入了薄谷开来朋友的账户,我才大吃一惊,在这之前我毫无印象。
公诉人:公诉人询问完毕,公诉人将通过出示证据证明薄熙来明知这500万元是给大连市政府的款,而打电话告诉薄谷开来,让王某某找薄谷开来商量侵吞500万的事。
审判长:辩护人是否需要向被告人发问?
辩护人:辽宁省和大连市的财政你这个省长能否一起管辖?
被告人:不能.因为大连是计划单列市,它的财政省政府没有直接权力干预。
辩护人:大连财政的支出是否需要你签字?
被告人:不需要。
辩护人:你从大连调到省里后,工程一直还在进行,后来这个款的拨付,是你负责还是大连市负责拨付的?
被告人:大连市负责。工程的后半期我没管,工程最后结算是由大连市政府办理。
审判长:请公诉人就该项指控犯罪事实进行举证。
公诉人:审判长,公诉人申请证人王某某出庭作证。
审判长:庭前会议上,控辩双方均申请证人王某某出庭作证。本庭经审查认为,控辩双方的此项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87条第1款的规定,法庭准许并已通知证人王某某到庭。
审判长:请法警带证人王某某到庭作证。
(证人王某某到庭)
审判长:证人王某某,你的年龄?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务?
证人:54岁,汉族,博士毕业,辽宁省住房建设厅干部。
审判长:你与被告人薄熙来是什么关系?
证人:上下级工作关系。
审判长:证人王某某,你是本案的证人,根据法律规定,证人应当如实提供证言,如果有意作伪证或隐匿罪证要负法律责任,你明白吗?
证人:明白。
审判长:证人在保证书上签字。(法警将保证书拿到证人席,签字后交回审判长)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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