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夜间,新华社记者首次见到林州“民警摔婴”事件中受害女婴。
林州宣传部:“停止执行职务”有别“停职”
河南公安厅:已异地关押摔婴民警
“摔婴民警”郭增喜
今年50岁,河南林州人,曾先后在林州市公路派出所任所长、林州市公安局合涧派出所担任指导员,事发时其为林州市公安局矿管警察大队民警,二级警督警衔。经安阳市委宣传部确认,事发后郭增喜仅被处以15天禁闭的处罚。 熟识涉事民警的人士对媒体称,郭平时喜欢喝酒,“酒后也爱惹事”。郭本人在事后对媒体称,这件事他很惭愧。
事发整整一个月、经媒体披露后的第三天,河南省公安厅昨日公开回应“林州民警摔婴”,称这是一起“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性质恶劣”的刑事案件,对林州市公安局在案发后既没有依法办案,也没有及时向上级公安机关报告等严重失职行为,必须严格追究责任。
该省公安厅表示,已对林州市公安局局长、政委、党委副书记等三人停止执行职务,接受组织调查,同时,对分管联系林州市公安局的安阳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停止执行职务,向市局党委作出检查。
对于上述警方的四名负责人被“停止执行职务”的原因,昨日林州市委宣传部未做详细解释,不过其提醒早报记者注意“停止执行职务”与“停职”之间的区别。记者通过警方内部人士了解到,前者与“禁闭”同样是警界的一种暂时的行政措施,相比“停职”的处理较轻,期限为十五天至三个月。
此外,林州市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否认“官方曾向受害人家属施压并封口”,并称官方尽量配合媒体采访。
关于“摔婴”原因,林州官方称仍在调查中,目前受伤女童已在安阳市的医院出院,此前有知情人称,受害家属与涉案民警达成金额数十万的赔偿协议,但官方未就此说法予以确认。
“事发后一月,涉案民警才被刑事追责”引发外界的诸多质疑,昨日河南官方对此未做详细解释,而林州市委宣传部对早报记者称,“此事仍在调查中”。
河南省公安厅:全省公安专项“正风肃纪”
“民警摔婴事件”本月17日经媒体披露后引发社会关注。据林州市委宣传部向早报记者提供的通报,涉案民警郭增喜于17日晚被刑事拘留,目前已被押往安阳看守所采取异地关押措施。
昨日,河南省公安厅对外公开表态称这是一起刑事案件,“严重侵害群众利益、败坏公安形象、性质恶劣”,须依法严肃处理。
针对林州市公安局的三名相关负责人,河南省警方表示已对其停止执行职务,待问题查清后,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同时,对分管联系林州市公安局的安阳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停止执行职务,向市局党委作出检查。
此外,该省公安厅称,已责令安阳市公安局组成专案组进驻林州,对案件进行全面调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倒查。
河南省警方已启动执法监督程序,组成由河南省公安厅纪委书记负责,纪检、刑侦、刑技、督察、法制、宣传等部门参加的督导组8月18日上午赴林州,对案件办理、调查取证、责任追究等实施全过程监督。
据公安厅通报,在此事后,目前河南省全省公安机关正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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