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与企业职工养老金“双轨制”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近日表示,两者终将“并轨”。养老金“并轨”的瓶颈究竟在哪里,如何才能突破,这个过程有没有时间表?
“并轨”难因恐待遇降低
上世纪90年代,为了适应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要求,国家在企业先行建立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单位保障向社会保险的转变。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相对滞后,总体上仍然实行单位退休养老制度,由此造成了养老“双轨制”。
“‘并轨’最大的瓶颈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担心待遇会降低。”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保中心主任郑秉文一针见血,“不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觉悟低,也不是国家决心不够大,待遇降低的改革肯定难以推行。”
“双轨制”形成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后按退休前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并与在岗者工资增长挂钩。多数退休者退休金一般不低于退休前在岗档案工资的70%,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大多在80%以上。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褚福灵测算,2005年企业职工养老金替代率降低到47.94%水平后,一直处于45%左右的区间,也就是说退休金是退休前工资的45%。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近日发布的“中国健康与养老追踪调查”也显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的中位数为24000元,企业养老保险金的中位数为18000元,两者差距明显。
“企业职工缴费拿钱少,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不缴费拿钱多,谁会加入前者呢?”郑秉文举例说,上世纪90年代,很多事业单位进行了养老制度的改革,但“被改革”群体抵触情绪很强烈,最后成了“半拉子”工程。
单独进行改革是行不通的
“‘双轨制’终将合并统一,但需要做好顶层设计。”胡晓义对新华社记者说,“有些地方个人也缴费了,但机制没有理顺,结果又退回去了。”
“对于这方面的改革,我们知道公众有很多的反映,我们一样也很着急。”胡晓义说,“但我们这次一定要力争改革能够成功,不能做一个‘夹生饭’,半道又退回来了。”
清华大学教授杨燕绥也指出,“碎片化”的制度必然导致待遇上的差别,只有对养老制度进行顶层设计、结构调整,才能从根本上弥合这种差别。
郑秉文认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必须一起进行,单独进行改革是行不通的。
“如果没有一个一揽子的改革方案,事业单位一改,养老金就降低了将近一倍,显然有抵触情绪。”郑秉文说,“如果单独提高事业单位人员退休金替代率,那就等于又建立了新制度,相当于没有改!”
胡晓义特别强调,所谓“并轨”并不是简单地把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度“并入”企业养老保险制度,而是朝着一个共同的方向改革和推进,最终取消“双轨制”。
郑秉文建议,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要以职业年金为补充,确保待遇水平不降低。同时,事业单位和公务员养老制度一起改革。
改革时间表如何安排
实际上,早在2008年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就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确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5省市先期开展试点,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配套推进。
人社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说,人社部已经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社保理事会等有关部门成立了一个工作小组,对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在内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行专门研究。
据权威人士透露,这项研究内容还涉及了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退休年龄调整等重大问题,是一项顶层设计的一揽子方案,预计8月即可完成,最迟也不会超过年底。
“‘并轨’显然不是一个部门能够决定和完成的事情。”郑秉文说,“人社部向决策层提出建议后,还会广泛征求意见,最终才能形成政策,然后分步实施。”
人社部部长尹蔚民也强调,解决“双轨制”问题是一个复杂系统工程,不仅考虑退休养老制度本身,还要有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工资分配制度、财政体制改革相互配套。
《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在试点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专家分析,这意味着改革在十二五期间会逐步推进,但此项巨大的工程难以在五年间彻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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