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熙来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犯罪一案,经依法指定管辖,今日已由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司法机关对薄熙来案件提起公诉,彰显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表明无论是什么人,不管职务有多高,只要违背法律就必然受到追究,只要挑衅法律就必然受到制裁。在中国,没有“法外之人”,也不允许任何人凌驾于法律之上,更不可能“法外开恩”。“中国梦”需要“法治梦”作为保障,需要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公开、公平、公正的审判则是法治环境最好的诠释,而公诉薄熙来无疑是一个标志性的最好注脚。
司法机关对薄熙来案件提起公诉,反映了全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心和信心。“推进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党的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是全党面临的重要课题。党中央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类似“老虎”的查处、审判,贯彻了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决心,体现了中央对腐败问题“零容忍”的政治态度,警醒着全体党员和领导干部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坚持清正廉洁,勤政务实。
当前,人民群众真心希望我们的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希望查处腐败分子、整治腐败现象、治理社会风气,期望国家繁荣富强,期待政府政治清明。这些期盼、这些愿望体现了民众对国家的关心、对社会的关注,体现了国民素质的提高和法治意识的增强。
民众普遍拥护查处腐败、整顿吏治、司法公正。而公开是最好的阳光,民众知晓案件实情方能判断是非曲直、辨别事实真相。司法机关对薄熙来案件提起公诉,坚持依法审判、公正判决,及时公布,顺应了时代发展的潮流,回应了民众愿望的诉求,必然赢得社会的理解和民众的支持。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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