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衣外穿:这是民国时期的月份牌
女人胸前那点旧事
―――民国时期天乳运动的前前后后
旧时的缠足和束胸,都是匪夷所思的事情了。
但中国女性的解放,的的确确就是从胸部的解放开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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束胸曾经是“时尚”
中国古典审美意识里,美的胸乳,都像尤三姐那样的“葱绿抹胸,一痕雪脯”,含而不露;好的胸乳,是小乳,古人又称丁香乳。所以女子不但不隆胸,反而束胸。
张爱玲曾在《红玫瑰与白玫瑰》里描写过这种古典美乳:“她的不发达的乳,握在手里像睡熟的鸟,像有它自己的微微跳动的心脏,尖的喙,啄着他的手,硬的,却又是酥软的,酥软的是他的手心。”
从宋代开始直至鸦片战争,社会对女性的控制,逐步加强。女子衣衫蔽体,束胸缠足,一不怕暑,二不怕苦。为名节,“乳疡不医”,虽死犹荣。要说,这也是民国前的一种“时尚”吧。
这些传统在20世纪初被中断,西方的“乳房崇拜”漂洋而来,落地生根。
即使如此,民国初女人的身体是不能外露的,即使是睡觉,也要穿着长过膝盖的长背心。一种以平胸为美的审美观,令女子都以帛束胸。但是,一些追求个性解放的女人开始试穿一种小马甲代替捆胸的布条。小马甲最初在妓女中流行,随后良家妇女也逐渐效仿,以致成为一种社会风尚。
短小的小马甲前片,缀有一排密纽,将胸乳紧紧扣住,这还是束胸的花样。但追求开放的女子,也能将紧身小马甲演绎出风情,采用轻薄纱料制成背心,外罩网纱,露胳膊现肌肤,因而受守人士的攻击。
1918年夏,上海市议员江确生致函江苏省公署:“妇女现流行一种淫妖之衣服,实为不成体统,不堪寓目者。女衫手臂则露出一尺左右,女裤则吊高至一尺有余,及至暑天,内则穿红洋纱背心,而外罩以有眼纱之纱衫,几至肌肉尽露。”他认为这是一种淫服,有“冶容诲淫”的副作用,致使道德沦丧,世风日下。要求江苏省、上海县及租界当局出面禁止,“以端风化”。
1920年上海政府发布布告,禁止“一切所穿衣服或故为短小袒臂露胫或模仿异式不伦不类,并称其“招摇过市恬不为怪,时髦争夸,成何体统”。“故意奇装异服以致袒臂、露胫者,准其立即逮案,照章惩办”。
女子只要穿着低胸露乳、裸露胳膊、小腿的服装,就将面临牢狱之灾。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