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以外的东西南北风,我左右不了”
齐鲁晚报:记得您在一次律师事务课程中讲过,“大案讲政治,中案讲影响,小案讲法律”。
钱列阳:这句话不是我的原创,是我从其他地方听来的。
齐鲁晚报:对这句话认同吗?
钱列阳:嗯,在当今的司法环境中,基本认同。
齐鲁晚报:“在有些案件中,法律因素只占一部分,还有法律外的因素,我要做的,是做好法律因素这部分。”这句话是您说的?
钱列阳:是我说的,也是我的职业标准。我作为律师的作用,能够发挥到10,我绝不发挥到9.9。对我的职业行为,超越法律的,我绝不多走半步,法律限度内的,绝不少走半步。
齐鲁晚报:那法律以外是什么?
钱列阳:可能是社会影响,可能是领导批条,可能是媒体介入,可能是其他评论,法律以外的东西南北风,我左右不了。
齐鲁晚报:刘志军案中,法律因素占了多少?
钱列阳:这个我无法猜测。
齐鲁晚报:我前几天看到,网上有位律师批评您。
钱列阳:哦,对,对。
齐鲁晚报:他说,刘志军一案,四百多本卷宗,只审了半天,他认为该案没有得到真正的辩护,他还说:“刘部长倘若保命,有几个人相信与律师有关?”
钱列阳:我觉得是这样,一个案子,你作为同行,如果没有真正了解,调查研究,最好不下结论。每个案子的具体情况完全不同,不能用一个模式去衡量所有案件。
有一点必须达成共识,那就是任何一个案件,都要以自己的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最大化作为目标,这是我们的第一职业伦理。在这个情况下,采取的是长的诉讼、短的诉讼,有罪辩护、罪轻辩护还是无罪辩护,都只是手段、方式、方法。
齐鲁晚报:就是说您所做的一切,都最符合刘志军的利益?
钱列阳:对。我认为我所做的,在合法范围内,我追求的是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我觉着能达到这一条,我也就OK了。至于说我采取的方式方法,我有我的方法,也可能他有他的方法,每人都有每人各自的方法。
“帮好人洗清冤情只是法制中很少的一部分”
齐鲁晚报:给落马高官辩护,在一些老百姓看来,就是为坏人、为贪官辩护,那在职业、民意和自我之间,您能保持平衡吗?
钱列阳:(想了一会儿)其实,这个平衡冲突最大的时候是15年前,我给江西南昌德国牙医做辩护,媒体说我冒天下之大不韪,敢为章俊理做辩护,那是我第一次遇到了巨大的冲突。
齐鲁晚报:民众意见很大?
钱列阳:当我开庭中间走出法庭时,旁听的观众就跟我讲,你们北京来的律师,现在一次次跑来给他辩护,你们怎么能给坏人辩护,你们应该给被冤枉的好人辩护。
齐鲁晚报:当时您怎么想?
钱列阳:这个时候我突然意识到了,一个优秀的刑辩律师,绝不仅仅是帮一个好人洗清冤枉,这当然为社会大众所接受叫好,但这只是整个法制中很少的一部分。
齐鲁晚报:被冤枉的好人毕竟是少数。
钱列阳:对,今天公检法机关抓的人中绝大多数是没抓错的,是有罪的人。我们律师不能说只给个别被冤枉的好人辩护,那绝大多数有罪的人谁给辩护啊?而恰恰是给绝大多数有罪的人辩护,我认为这是刑辩律师的重头戏,是最大的工作量。
真正的律师的职业伦理、职业道德应该是勇于给天下不耻之人辩护,维护他的合法权益,哪怕自己付出被天下人所不齿的名誉代价,也在所不惜,这才是法制主义者。
齐鲁晚报:对刘志军这个案子怎么看?
钱列阳:依据宪法,刘志军有权利得到辩护,依据刑法,他有权利得到应有的法律保障,依据刑事诉讼法,他有权利得到程序上的全部保障,我认为这就是法制。
齐鲁晚报:但很多人不这么想。
钱列阳:大家都说刘志军是贪官,所以网民们也骂我,说刘志军是人渣,你给他辩护,你也是人渣。
齐鲁晚报:您怎么回应?
钱列阳:我当然不会接这样的话,我只是觉着接这样话的人很可怜。说我是人渣的人,他其实自己没有思想,他是随大流,就像在说给大坏人辩护的人就是二坏人。
齐鲁晚报:但您也说骂您的人是善良的人。
钱列阳:因为他们真的是好人,是善良的人,他们只是法制方面知识营养不良。法律知识没有给人家普及好,是我们学法律的人的责任。记者 郑雷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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