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6月9日,陇海线西安灞河铁路大桥100多米桥面被洪水冲断,时任铁道部副部长刘志军在现场考察。
2008年4月28日下午7点,时任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在胶济铁路事故现场向张德江副总理一行汇报救援抢险情况。
2007年3月6日上午,北京,出席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山东代表在人民大会堂山东厅举行全团会议,审议政府工作报告。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到会听取意见建议。
原铁道部部长、党组书记刘志军因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将于明天在市二中院受审。对于刘志军的受贿数额,刘志军的辩护律师钱列阳说,他将为刘志军做罪轻辩护。据了解,除涉嫌受贿6000余万元外,刘志军还涉嫌帮助女商人丁书苗非法获利30亿余元。
刘志军自从2011年2月因涉嫌严重违纪,被免去铁道部党组书记、铁道部部长职务后,一直在接受调查。2012年8月3日,铁路系统内部通报了刘志军涉嫌违纪的问题。刘志军涉嫌收受巨额贿赂、玩弄女性等问题。今年4月,市二分检正式对此案提起公诉,刘志军涉嫌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
“大约 6000多万元!”对于刘志军受贿数额,刘志军的辩护律师钱列阳说。记者了解到,刘志军案涉及的10余名行贿人中,首先是被称为刘志军案的关键人物,山西女商人丁书苗(又名丁羽心),金额最高,4000多万元。其余行贿人多数是铁路系统人员,他们或者通过刘志军的帮助获得工作调整、职务升迁,或者通过刘志军的帮助推荐,当上政协委员或人大代表,为此给予刘志军贿赂。如原铁道部政治部主任何洪达、南昌铁路局原局长邵力平。还有几人是与铁路相关的企业人员,通过刘志军获得生意上的帮助等。
据悉,刘志军涉嫌收受的主要是5000余万元人民币,还有数十万美元、上百万港元以及欧元,所有金额折算成人民币约6000万元。
除被控受贿罪外,刘志军还被控涉嫌滥用职权罪。检方指控称,1997年至2010年间,刘志军涉嫌滥用职权,为丁书苗在投资高铁相关产业、中标铁路工程等方面提供帮助。丁书苗涉嫌从中非法获利30亿余元,给国家造成巨额损失和恶劣的社会影响。检方认为,刘志军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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