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路边社辽宁分社”在微博贴出的辽宁鞍山“特权牌照”。
推动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出现纰漏不可怕;一些人脑袋里残存特权思想也不可怕。强化法制观念,尊重民情民意,敢于正视、善于应对,特权思想就不会有变现的土壤。事实证明,权力尊重权利、坚持公开透明,方能赢得公信。人民日报
据《人民日报》、《南方都市报》报道 5月30日,有网友在微博上爆料称,辽宁省鞍山市警察协会向理事发放特权牌照,要求执勤交警在遇到持牌车辆时可给予多项“特别关照”,包括可不受交通管制、信号灯、警方盘查等限制。对此,鞍山市公安局回应称牌照属实,并表示鞍山市警察协会发放牌照未经市公安局批准,该局在网友曝光后已责令鞍山市警察协会将此牌照全部收回,相关责任人因违反警察协会工作章程和有关法律,已被责令引咎辞职。
持牌照可享特殊待遇遭质疑
5月30日,网友“路边社辽宁分社”在微博贴出的牌照图片显示,上面盖有“鞍山市警察协会”印章。这张特权牌照的背面同时写着“持此牌照者为鞍山市警察协会理事”,并列出了五点,称“有下列紧急情况者,请执勤交警给予特别关照”。具体包括:遇有交通阻碍越线行车时予以放行;遇有交通抽检盘查时予以放行;遇有局部地段戒严、交通管制或者治安紧急状态时予以放行;在非指定地点停靠或停放时予以放行;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不受行驶速度、行驶路线、行驶方向和指挥信号的限制。
鞍山市警察协会名为社会团体,但协会主席为鞍山市公安局现任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徐启滨。鞍山不少警界要员为该协会理事,而特权牌照要求执勤交警予以特别关照的,正是协会理事。
这一特权牌照的图片上网后,很快引发轩然大波,被指违反相关警务规定。
“通行证”已全部收回销毁
鞍山市公安局对此展开调查。现查明,5月30日14时,主持警察协会日常工作的专职副主席李长久和专职秘书长李红旗主持召开日常会议(市公安局兼职理事均未参加会议)。会后,两人未经市公安局和所属部门以及警察协会同意,擅自向与会人员发放自制的印有“鞍山市警察协会”字样的“通行证”。
鞍山市公安局获悉此信息后,立即责令市警察协会不得使用并全部收回“通行证”。同时,迅速将初步调查结果向广大网民回复。5月30日19时许,擅自发放的“通行证”已全部收回销毁,且未实际使用。警察协会李长久,李红旗2名相关责任人因违反警察协会工作章程和有关法律,未向市局请示,擅自印制和发放无效证照,造成严重影响,已被责令引咎辞职。
鞍山市公安局主要负责人表示,鞍山市局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纪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进一步处理。鞍山市公安局将引以为戒,自检自查,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对市警察协会的整顿和管理,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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