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三套房
“现在这套手法听起来有问题,查起来却可能没问题。”
“这真是一套巧妙的低价福利房操作手法。”广西一位不愿具名的律师说。他主要为房地产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一家公司提供正常出让的建设用地,一家公司提供商品房开发必需的建设资质,均是正当途径。唯一可能存在法律或政策风险的就是“定向开发”这一点了。但事实上,直到2010年,住建部才明文禁止商品房在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变相收取预订款,同时明文要求公布全部房源和价格。
“如果交通厅当时用自己的土地申报建设集资房,而且是建几百平方米的别墅,房改部门肯定不会批准。但现在这套手法听起来有问题,查起来却可能没问题。”这名律师如此解释。
彼时,广西交通厅已经是人手一套房改房。科级118平方米,处级145平方米,厅级210平方米。其中,一栋按照1998年房改成本价860元/平方米计算,一栋按照1999年房改成本价1150元/平方米计算。这片位于新民路67号的交通厅宿舍,地处南宁老的城市中心区内,毗邻南宁市人民公园,用的是交通厅大院内自己的划拨土地。
住着第一套房改房、等着第二套别墅房建成的广西交通厅职工们,很快又迎来了第三套“集资房”的消息。
2006年下半年,广西交通厅开始着手在青秀区滨湖路66号大院里再起两栋高层。这里依然是交通厅的地,其下属公路局、港务局等事业单位在此办公,职工房改房也建在了这个大院内。2006年大院内尚有1700平方米左右的空地,交通厅拿来给自己的两百余名职工运作“第三套房”。
第三套的地理位置当属最佳,一墙之隔便是南宁最好的“滨湖路小学”,再往前走几十米,还能依次看到南宁市政府、人民银行南宁分行、新华社南宁分社。这样的区位,集资购房价格只有1800元/平方米,甚至低于南宁当年的平均房价2900元/平方米。
2008年,第二套别墅商品房与第三套集资房接连完工交房。第三套的面积也不输于通发园别墅,最小的户型是四居室,180平方米。
不过第三套房没有产权证,无法正常买卖。时至今日,该区域的一二手房价均已过万。但是,尽管无法正常买卖,隔壁的滨湖路小学却提供了庞大的租房市场――很多家长将小学生们送到在此租房经营的“午托”中心。
关于第三套“滨湖路66号”的房子,广西交通厅机关服务中心主任邱重坚确认,这是用“市场运作方式”建设的职工住宅,可以办理房产证,只是目前还在走程序过程中。“完全符合自治区政府的相关规定”。
“市场运作方式建房”
这两种单位建房方式最大的区别就是,如果使用划拨土地,市场运作方式建房需要补交40%以上的土地出让金,集资房并不需要。“禁止二次参与集资房”政策并没有废止“市场运作方式建房”。
2005年5月,《广西经济适用房管理暂行办法》业已明文禁止了已有房改房或集资房的职工再次参加集资建房,广西交通厅的第三套房是2006年才开始建设的,为何还能面市?
南方周末记者前往南宁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咨询,得到的答复是,滨湖路66号大院内的交通厅职工房属于“市场运作方式建房”,而非集资房。
这个专业名词的出现,其实还比“禁止二次参与集资房”早一年。2004年4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出台了一个名为《市场运作方式建设住房暂行方法》相关文件,规定已有房改房的仍然可以继续参加市场运作方式建房。
这两种单位建房方式最大的区别就是,如果使用划拨土地,市场运作方式建房需要补交40%以上的土地出让金,集资房并不需要。所以市场运作方式建房的价格,理论上应该比同一区域的集资房贵,但比商品房便宜。
稍晚出现的“禁止二次参与集资房”政策并没有让“市场运作方式建房”即时废止。2005年5月,房改办的相关负责人还专门在《南国早报》上强调了两个规定“并不冲突”、“与商品房相比,市场运作建房可以降低一部分成本,有利于改善职工住房条件”。
“2004年之后,南宁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企等多数开始采用市场运作方式建房,集资房因为受限和审批太多而越来越少。”前述不愿意具名的律师告诉南方周末记者,“不排除一些单位挂羊头卖狗肉,打着市场运作建房的旗号,实质上定的却是类似于集资房的价格。”
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的赵路兴对南方周末记者表示,类似做法在全国各地普遍存在,只是方式不尽相同、限制有宽有紧而已。“1998年中国停止福利分房之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土地做集资建房的口子一直没有完全堵上。鉴于过去十多年保障房体系的缺失和商品房价格的暴涨,这个口子的存在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必然性,但它的基本管理原则应该是等同于经济适用房的。需要警惕这种口子越开越大、一人多套甚至还有别墅的现象蔓延”。
南宁的市场运作建房给冲破别墅用地的禁令留下了一个可能的空间。早在2003年,国土资源部便通知“停止别墅类用地的土地供应”,要求住宅用地容积率不能低于1.0,该禁令至今未松。
但在广西林业厅以市场运作方式建设的职工小区“林业新村”内,南方周末记者却看到了至少百余套联排或独栋别墅。随后查询到的“林业新村”土地登记卡上,建筑容积率赫然标注着“0.88”。而在这张土地登记卡上还写着:只能用于建设职工住宅,不能用于商品房开发,不能转让。
“林业新村”自2006年开始建设,2010年完工。占地面积多达三十余万平方米,分成四个区域,其中的二区全部为别墅。在林业新村每栋房子的外立面上,都嵌有一块标明楼房建设单位、时间等信息的牌子,上书“建设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
“这里是南宁最新的房地产热门区域凤岭北,周边地块已经被各家房地产公司瓜分完毕,正在如火如荼建设之中。”提及此板块,辉煌置业的营业经理杨平一脸憧憬。“如果能够买卖,300平方米的双拼别墅估计能卖450万元左右。”
但据另外一位地产中介人士透露,“林业新村”目前还没有房产证,别墅办房产证的可能性不大。
2013年4月28日,南方周末记者前去南宁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咨询,“市场运作建房能够办理房产证吗?”一位工作人员回答:“可以。”
“交通厅的市场运作房有房产证吗?”
“目前没有,在办理,但在今年之内也不会有。”
“为什么?”
“不能告诉你。”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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