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胜 资料图
5月3日电 据新华社新华视点官方微博消息,南京市中级法院3日对山东省原副省长黄胜受贿案一审宣判,认定黄胜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法院审理查明:1998年至2011年,黄胜多次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23万余元。案发后,赃款赃物已全部退缴。
新华网南京5月3日电(记者 杨维汉 崔清新)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3日对山东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黄胜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黄胜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1998年下半年至2011年8月,黄胜在担任山东省德州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德州市委书记、山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或者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先后多次收受国科(齐河)投资有限公司等21个单位或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23万余元。案发后,赃款赃物已全部退缴。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黄胜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根据黄胜受贿的数额和情节,鉴于其在案发后主动交代了有关部门尚不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赃款赃物已全部退缴,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详细]
黄胜简历:
黄胜(1954.9-),男,汉族,山东威海人,大学学历。2007年3月任山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2009年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十一届运动会组织委员会副主任。2012年6月,因涉嫌严重违纪,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1972.11.1 参加工作
1975.5.1 入党
1972.11-1975.08 总参第十三测绘大队战士;
1975.08-1976.10 解放军测绘学校学员;
1976.10-1979.02 济南军区测绘大队测绘员;
1979.02-1979.09 潍坊二中团委干部;
1979.09-1983.07 曲阜师范学院历史系学生、院学生会主席;
1983.07-1984.05 曲阜师范学院团委干事、副书记;
1984.05-1987.07 省委办公厅秘书处秘书、副处级秘书;
1987.07-1988.06 省委办公厅处级秘书;
1988.06-1989.04 省政府办公厅综合二室副主任(正处级);
1989.04-1991.06 省政府办公厅综合一室主任;
1991.06-1993.06 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党组成员;
1993.06-1995.08 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其间:1994.02-1995.08德州地(市)委挂职副书记);
1995.08-1996.03 德州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其间:1994.09-1997.07中国科技大学业余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96.03-2001.01 德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其间:1998.09-1999.07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脱产学习,1998.09-2001.07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法学专业学习);
2001.01 德州市委书记、市委党校校长、德州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山东陆军预备役保障旅第一政委。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省十届人大代表,市十四届人大代表。
2007年3月 任山东省副省长。
2011年11月24日 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2011年12月1日 中央决定免去其领导职务
2012年6月25日 经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黄胜开除党籍处分;经监察部报国务院批准,决定给予其开除的行政处分。
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