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微博上晒出了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与南京市白下区人民法院的一段渊源:30多年前他曾在这里实习过。最早发这条微博的,是李克强的大学同学陶景洲,他“晒”出了一张法院的谈话笔录,而记录者就是李克强。这份笔录的原件存放在白下法院。昨天下午,记者还采访到了李克强当时的指导老师龚维平。
老同学将总理做的笔录传上微博
这两天,一条微博引来了不少网友的关注。“克强在1980年12月在南京白下区法院做的当事人谈话笔录的节选。”3月28日晚上10点32分,陶景洲发出一张法院谈话笔录的照片,同时做出了以上注解。虽然笔录纸上有部分内容被遮挡,但还是能看出这是一起离婚纠纷,记录时间为1980年12月3日上午,而记录者署名为李克强。
陶景洲的微博认证身份为美国德杰律师事务所亚洲业务执行合伙人。1977年,作为恢复高考后的首届考生,他考上了北京大学法律系。
在此前的公开报道中,他曾回忆称,1980年12月,他们班上不少同学都在南京的法院实习,他在南京中院,而李克强在一个区的法院,主要当陪审员,有时也当辩护人。他们曾代理一个四人共同犯罪的刑事案件,法院指定了4个辩护人,李克强是首席辩护。“他认真查阅卷宗,做了很多准备工作,记得开庭的前一天,他组织我们几个人讨论到很晚。这可能是他唯一一次法庭辩护经历。在法庭上,他说话比较慢,表情很严肃。”昨天下午,现代快报记者联系上了陶景洲,他表示微博确实是他发的,但当年更多的事已经不太记得了。
陶景洲上传的这份笔录,引来了不少网友的夸赞,纷纷称李克强“写得一手好字”。
原件就在白下法院陈列室
昨天下午,一名在南京法院系统工作的人士告诉现代快报记者,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李克强确实在白下法院实习过一段时间,前后大约有3个月。
据他透露,目前,这份笔录纸的“真身”就在白下法院院史陈列室内,不少去参观过的人都看过。
不过,出于谨慎,白下法院的有关人士对微博上这张照片的真实性还是持保留意见。“我曾在陈列室里参观时,看过这份笔录。”他依稀记得,原件上的内容也是一起婚姻案件,但具体内容和微博上的这份是否一样,他就不敢确定了。
“总理的字写得确实不错。”据这位人士介绍,李克强在南京实习的那段时间里,曾参与的案件资料,有一部分已经找到,并整理出来,目前保存在法院的院史陈列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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