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是如何分配的?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主持下,2012年12月中旬至2013年1月,35个选举单位共计选举产生了2987名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
其中,人数最多的是山东团,为175人,人数上百的代表团还有河北、河南、广东、江苏、四川、辽宁、安徽、湖北、湖南及解放军代表团。人数在30人以下的代表团有海南、宁夏、西藏、青海、澳门和台湾。
有媒体统计发现,每个省份全国人大代表的结构,主体主要有三大块:党政领导干部(官员群体)、企业家(国企和民企等)及专业人士(教授、科研人员、医生、法律界、文艺界、金融界人士和运动员等)。
官员群体中,十八大选出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部当选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其中,习近平、李克强、张德江、俞正声、刘云山、王岐山、张高丽七位常委分别在上海、山东、浙江、湖北、内蒙古、北京、天津当选。
各地的省委书记、省长、省高级法院院长、省检察院检察长,省武警总队长(政委)、各地级市的市长几乎铁定会入选全国人大代表名单,而2位左右的副省长、2至3名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或前主任)、省内重要城市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省发改委主任、省财政厅厅长等也多数会当选为全国人大代表。属于党务口的领导干部,如省委组织部长、纪委书记、政法委书记及各地级市市委书记,通常已是全国党代表,往往不再当选全国人大代表。
而各大高校、科研机构、医院的相关领导或人士通常也是当选全国人大代表的“高频”岗位,他们多数具有另一身份――某个民主党派的领导或成员。这是因为全国人大代表候选人的提名多是由执政党与其他党派团体“酝酿”和“推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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