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惯例,即使国家领导人在出行过程中有临时考察的需要,也要给安保人员留出足够的时间进行提前探路,以排除不必要的安全隐患。
另外,在美国,除了对地形的了解外,还会对经常扬言要杀了总统的人进行一个基本的定位,对其危险系数进行评估,再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甚至对这些人有一定程序的监控。
而最后一道防火墙,则是与国家领导人出行沿途的医院联系,准备好急救措施,准备好与国家领导人血型相同的血等。以防国家领导人万一出事,可以及时救治和抢救。
封路,还是不封路
虽然中共中央政治局通知一般情况下不封路,但专家称,不封路的通知并不是绝对的僵化,在特殊情况下,封路还是有必要的。例如,国外领导人访华,一天24小时的行程安排得非常紧,接见的时间可能是半个小时,吃饭的时间可能也是半个小时,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的时间只能按最短的时间来计算,为了保证全程的安排得以实现,这些时间都不能超时。这就需要在该国外领导人出行时,进行必要的封路。另外,一些大型活动,为了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也有必要进行封路。
当然,若不是急着开会,也不是迎接外宾,让领导车辆跟着社会车辆走,尽量不扰民、少扰民,也没有什么危险存在。从技术上讲,现代国家领导人的车一般有特殊装置,正常的轻微车祸并不会影响国家领导人的安全。当然这还是需要其他的应急方案,比如曾有美国总统的车在北京二环路上抛锚,但几乎没有影响车队的行程,很快就可以应急处理了。
在中国,为特种车让路的习惯并没有形成。比如对特种车辆不让行,一些普通市民插队现象严重。这种插队会影响特种车辆的通行,其中就包括国家领导人的车辆。
特种车并不只是国家领导人出行的车队,还包括救护车、消防车、警车等需要紧急情况下通行的车辆。而特种车也很容易认出来,国家领导人出行肯定会有开道车,从开道车就可看出是特种车辆。救护车、警车等则从车的外观和鸣笛声就可辨别。
舆论普遍认为,随着私有车辆的增加,中国很多城市出现拥堵,特别是北京、上海等特大城市。在北京,市民普遍认为,封路会堵上加堵。但在国外,有时候堵车更严重,但如果有救护车需要通过,人们会很快让出一条车道,但这种情况在中国很少见。
以德国为例,因为堵车而致使救援车辆无法及时到达救护现场或医院的事情极少出现,紧急情况下让出救命车道已成为全德国司机的共同意识。当然,德国交通法也规定,如果遇到正在执行任务的消防车或急救车,“所有道路使用者必须立即让路”。所以,在德国,从学车开始,驾车者就得牢记给闪着灯、鸣着笛的急救车辆让路是最重要的规则之一。
封路尚待规范化
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要求减少交通管制,一般情况下不得封路、不清场闭馆后,一些地方对执行该要求作了一些规定,但表述多是“执行警卫任务时”,但对于什么是警卫任务、什么情况需封路,并未予以明示,公众不知情。
公安部制定的《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指出,执行交通警卫任务需要临时在城市道路、国省道实施禁止机动车通行的交通管制措施的,应当由市(地)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决定。需要在高速公路上实施交通管制的,应当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决定。
该规范还规定,实施交通管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车辆、行人绕行线路,并在现场设置警示标志、绕行引导标志等,做好交通指挥疏导工作。无法提前公告的,交通警察应当做好交通指挥疏导工作,维护交通秩序。对机动车驾驶人提出异议或者不理解的,应当做好解释工作。
根据明文规定,国家领导人的出行警卫,一般会根据国家领导人的级别为三个等级。但是,对于什么时候需要警卫封路,公安部的规范并没有涉及,仅表述为“执行交通警卫任务”。公众对国家领导人出行时封路表示理解,但是经常是一些省级领导,甚至一些市级领导和市里的局长出行时,也有封路,表示不理解。
各地对警卫封路的标准不统一,原因之一是实施交通警卫的情形不明确,另外,虽然什么时候需要实行交通警卫,警卫内部有一些操作规范,但规范并没有对社会公开,普通公众无从得知应该封路的情况。
据凤凰周刊记者了解,中共中央政治局的决定和公安部的规定公布后,不少地方警方作了进一步的规范。比如青海省公安厅要求积极探索通过交通信号灯调控、远程视频指挥调度、加强沿线交通指挥疏导等方法,引导交通警卫车队顺畅通行。一些地方警方也在探索封路时少扰民的方式。
国家领导人出行时尽量不封路的做法之前也有类似提法,去年,时任公安部部长的孟建柱要求要改变过去道路交通警卫工作中以保证警卫对象的绝对安全为唯一目标的观念,逐步树立在确保警卫对象安全畅通的前提下,坚持以人为本,把对市民群众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的警卫工作理念。
中共中央政治局的决定公布后,一些专家呼吁国内出台警卫时封路的规定,并公之于众。一些舆论建议,可以参照国际惯例,除了国家领导人可以封路之外,其他级别领导出行,若无特殊危险因素,则没有必要封路,因为封路“主要依靠危险评估部署和开展警卫工作,其他级别领导一般情况下,不会有国家领导人那样的危险程度。”
“警卫时封路可能有内部性的操作规范,但老百姓并不知道什么时候应该警卫封路,所以老百姓对一些低级别官员的封路肯定有意见。何时需要清路、清馆应该明确界定,避免因领导人个人好恶而随便更改,特别是可以加大对地方警卫工作的监管力度,切实给百姓生活带来便捷。”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杨伟东说。
杨伟东建议制定警卫封路的规则,明示何种情况可进行“交通管制”,同时列举哪些情况不应封路。他认为,至少可以将现行的一些内部规范公开,这样老百姓看到不应该封路的情景,就不是无能为力,而是可以依法依规举报。“在不泄密的前提下,警方可在官方网站公开此前交通警卫的原因,以获取公众对警卫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除了对封路进行制度规范外,一些舆论也指出,同样需要规范什么是特种车辆,以及什么情况下特种车辆有特殊通行的需要。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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