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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多数“文革”参与者只谈受迫害不愿谈害人?

www.sinoca.com 2013-03-05  学习时报


  一是从文化看,在我们民族的文化基因里,缺少忏悔和赎罪的传统。中国的文化被李泽厚称为“乐感文化”,以区别于西方的“罪感文化”和东邻日本的“耻感文化”。如果说,“罪感文化”依靠启发人的良知,并通过忏悔和赎罪来减轻人的内心的犯罪感,那么,“乐感文化”正如这个名称所显示的,它更重视现世的快乐,企图通过在人的伦常日用的人生快乐中实现超越,这也就不可能给忏悔以位置。因为忏悔的前提是正视罪的存在。

  中国文化的这一特点,根源在于性善论,所谓“人皆可以为尧舜”,因此,在我们的文化传统中,缺乏对人性中最深的黑暗——罪的认识与反省。我们的文化有懊悔、悔恨、悔过、悔悟、追悔莫及、悔不当初等,但就是没有悔改,没有对生命的忏悔,充其量,我们只能做到“认识错误并加以改正”,但不知道也不愿意知道罪为何物。用学术的语言说,人在中国文化的语境中是无欠缺的存在,并未犯有不完善罪,因而无需忏悔。

  除此外,中国文化在主流上是非宗教的,不设定一个超越的、终极的、无限的存在为人的信仰对象,而忏悔恰恰需要这样一个无限的信仰对象存在,如基督教中的上帝一样。另一方面,中国人虽然缺乏同一的超越的信仰对象,但又必须有所信仰,所以中国文化采取了将某些特殊人物神化的信仰策略,也就是把那些曾经存在过或正存在着的政治、军事、文化领袖,作为神化、信仰的对象,他们被认为是以国为家的精神家长。对于这些被神化的人物,人们的主导意识是服从。这说明,中国人精神上尚未普遍地成为个体,缺乏在内心法庭中审判自己的能力,他们可能会向“家长”认错或控诉,但不会向无限者忏悔。(这段解释参考了学者王晓华的观点)

  在这一点上,中国的“乐感文化”实际与日本的“耻感文化”是一致的,而迥异于西方的“罪感文化”。所以,面对纳粹德国给人类造成的灾难,德国总理勃兰特可以向波兰人民下跪谢罪,日本则做不到这点。中国出现的则更多是控诉。每当社会灾难过后,我们的民族中就会涌现出无数的控诉者,向世界倾诉自己的委屈和哀怨。控诉意识发达而忏悔意识近乎于无,是中国人的集体特征。

  二是从生存环境看,生存艰难造就的“灾民理性”,也使得中国人缺乏忏悔意识。“灾民理性”是任不寐先生在其《灾变论》一书中提出的一个概念,他把“灾民理性”概括为:权力恐惧,敌人意识,力量崇拜与狡猾崇拜。我觉得用来解释中国人的生存法则很贴切。

  所谓“灾民理性”,意指在灾民社会里,由于物质极度匮乏和生活极端不稳定,于是一切为了生存就上升为人生理想,为了生存,可以蛮不讲理,可以不择手段,可以接受任何无耻的任务,干任何低级的营生。总之,“活着”是人生的最高目标,政治、文化、宗教、习俗等皆是生存手段,是为更好地“活着”服务的。

  从上述解释来看,虽然千百年来,灾民并不是经常出现的,但由于人口的膨胀、资源的有限,贫穷和生存环境的恶劣却一直是中国人生活的常态,这就使得中国人的“灾民理性”十分发达,并集中体现在所谓的生存智慧上。这些年来,各种形式的“厚黑学”、“潜规则”以及“官场文学”的盛行,很好地说明了这一点。承平时候也许表现得隐晦一些,一旦突发灾难和危机降临,蛰伏于人们心中的“灾民理性”便暴露无遗。因此,当一个民族被“灾民理性”所支配,忏悔意识就只能是一种稀缺品。

  看了上面的分析,或许有人会问,“灾民理性”是不是与“乐感文化”相冲突?表面看有些冲突,其实两者恰好互补。正因为中国人深知生存之艰难,所以才更重视现世的享受,也就缺少敬畏。只不过一个侧重于物质层面,一个侧重于文化领域,但两者共同构成了中国人的精神元素。

  “乐感文化”也好,“灾民理性”也罢,事实都离不开权力的因素。因而中国人缺乏忏悔意识的第三个因素,要从权力对社会的主宰中寻找。任何一个社会形态,弱肉强食都是存在的,只不过社会进化到现在,对强者有一系列规则和制度约束,尽管如此,也并不能完全消灭强者对资源和权力的占有这一现象。就中国来说,几千年来,我们是一个权力主宰的社会,掌握社会公权力的人是社会的强者,他们实际决定着社会资源的分配。这导致社会向权力看齐,从而培养了人们的权力崇拜。在这种社会中,掌权者如果能够成为社会的道德表率,还好说,问题恰恰在于,他们的道德规范并不高于普通人。从过往的历史看,权力占有者每每在历史关键时刻表现出的行为,与他们对权力和资源的占有是不相称的。当权力占有者——也包括垄断知识和话语权的知识分子——没有表现出对历史应有的担当,不愿对自己的错误反省、忏悔,甚至有意遮蔽历史真相时,想要作为跟随者的普通人去认识错误,自我惩罚,也不可能。后者的策略是,既然首恶者都不认错,我也就不必认错,以此躲避良心的谴责,并在时间的长河中自我麻醉。

  从群体的角度看,这样做当然也有道理。然而,必须指出的是,群体的麻木不仁并不代表就可宽恕自己曾经犯下的罪责。如果别人的不忏悔可以作为自己不忏悔的理由,那只能说明你的灵魂也已堕落,假如因此可以求得心灵的安慰,自无话可说;假如因此并不能解除曾经作为一个加害者的良心的不安,为什么不去为自己做过的恶事而忏悔?

  好在持此种认识的人渐渐多了起来。我读到的上述几篇文章,就表现了这种趋势,作为曾经的加害者,他们并没像多数人那样为自己开脱,而是勇敢地选择了忏悔,这让人稍微宽心,表明我们这个民族还有能力自救。历史不是冤冤相报,作恶者可以宽恕,但宽恕必须以悔罪为前提。若对自己的罪责没有一个基本的认识,不愿诚实地正视历史,真相只会被遮蔽,历史会在黑暗中越走越远。所以,我们需要忏悔,既为自己,也为民族和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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