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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怕的第三次移民潮

www.sinoca.com 2013-01-23  和讯网



  转变公司形态也避税

  开曼群岛

  世界第5大金融中心,一栋楼里注册19000家公司,11%的欧洲美元交易在此交割

  老板为公司避税的策略还有另外一种,即把分支机构转变为子公司。

  因为分支机构和子公司各有利弊,分支机构的缺点正是子公司的优点,而分支机构的优点又恰恰是子公司的缺点。

  设置分支机构,公司可以不缴纳资本注册税或印花税;总部直接控制其经营,可以在分支机构所在地减少填写报账表、审计项目和遵从公司法等方面的麻烦,可以不公布或少公布财务资料;在创建初期,常会发生较多的费用及损失,纳税人的母国税收规则一般允许国外分支机构的这些费用及损失冲抵总部的净利润总额,由此可减少总部所得税的负担。

  而设置子公司,公司首先可以享受参股收益的免税好处。参股收益即指纳税人在另一个股份公司、投资公司或合伙企业的参股收入。当地政府通常为子公司提供免税期或其他投资鼓励与优惠政策。

  子公司取得的利润,无须在同一纳税年度内汇回母公司一并在母国纳税。这样,在外国税率低于母国税率的情况下,它就可以获得延期税的好处。

  在子公司与总部之间支付的利息或特许权使用费是可扣除的,即从整体角度讲,这方面要比分支机构的情形减少所得税税额。子公司灵活性强,可以利用两国税率差异(如上述的转移定价)避税。

  为了避税,海外公司在营业初期会以分支机构的形式经营,当分支机构已积累了一定的经营与管理经验并盈利之后,再转变为子公司。

  在经济危机的阴霾没有完全退去的情况下,近年来,各国政府都加大了对海外企业避税行为的治理措施。2009年伦敦20国集团会议期间,反避税成为热门词汇。

  当时有人预计,在世界大国的配合下,反避税措施定会取得较大成效。然而,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避税措施的复杂性和隐蔽性让反避税措施的效果大打折扣。避税,这个打了几千年的法律擦边球游戏会继续下去。

  逃税的招术有很多:私人银行帮忙

  富人的隐匿资金主要是在私人银行的帮助下流入避税港。帮助藏匿资金的代表性私人银行有瑞士瑞银集团、瑞士信贷集团、高盛集团等。据调查,包括上述3家银行在内的10家私人银行2010年所经手的私人资金达6.28万亿美元,比5年前的2.4万亿美元增加了1.5倍以上。

  午夜回国,投资影视

  一个以泽西岛为根据地的逃税方案能够每年帮这些富豪逃税多达1.68亿英镑。有的富豪常常在晚上搭机飞离英国领空,过了午夜之后,再回到英国机场降落。

  因为英国现行税法规定,每年在英国居住的时间不超过90天的话就不用缴税;而剩下的275天里,只要午夜前不在英国也可以不用缴税。投资回报丰厚的电影业也成为帮助富人避税的领域之一。他们利用和滥用英国政府支持文化创意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把几千万英镑投进电影和电视项目,以便避税逃税。

  逃往邻国

  法国计划向总收入在100万欧元以上的富人征收75%的所得税。于是近来,法国最富有的家庭正在卖掉房产,并举家搬到邻国。

  放弃国籍,做慈善

  去年大约有1780名移居海外的美国人前往美国使馆放弃自己的美国国籍,而2008年只有235人。美国是经合组织中唯一对居住在任何地方的本国公民征税的国家。此外,按照美国的法律,如果富豪要把遗产给子女,联邦政府会从中抽掉过半的遗产税。于是许多美国富豪都以慈善捐款的手段规避遗产税。

  Facebook联合创始人爱德华多•萨维林近日移民新加坡之后宣布放弃美国国籍,如果此举被证明为了躲避Facebook IPO收益所得带来的巨额税收,他将被永远禁止进入美国。

  汤加:企业5年免税,地价低投资澳新跳板

  可成立4类商业机构,人均土地50亩,除注册公司外还可投资农业

  汤加王国是个“以胖为美”的国度,由于地处国际日期变更线附近,其“天与天”的概念非常模糊。不过,在海外投资者眼中,汤加的一类特色是比较清晰的,那就是投资天堂和避税天堂。

  几乎所有想在大洋洲国家,譬如澳大利亚、新西兰投资的公司,几乎都在汤加设立了控股公司,这个税率极低的小岛国,是投资大洋洲的桥头堡。

  投资汤加,5年免税

  汤加,在当地土语中,意为“神圣之岛”,国土面积747平方公里,人口约10.1万人。1970年6月4日,汤加正式宣布独立,成为英联邦成员国。

  香港的中环广场是地处港岛CBD核心的一栋闪亮的玻璃建筑,这里集中了香港大部分知名的投资中介机构。在香港福泽投资公司总经理刘先生眼中,汤加是一个理想的避税港。

  事实上,在汤加,允许成立的公司和商业机构有4类,分别是由独立承担商业债务的个体商人成立的独资公司;由合作者按各自股份承担商业债务的2个或2个以上(不超过10人)合伙人成立的公司;按“公司法1912”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通常对公司人数有限制);按“公司法”有关规定成立的外国公司的分公司或代表处。

  汤加境外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如果需在汤加境内建立商业场所,应在建成的3个月内与公司注册机构“贸工部”签署3份备忘录和合作条款。合伙人公司和独资公司不需要办理注册手续,但同所有的商业机构一样,需办理贸易许可证。

  对已批准的工业企业,汤加出台了一系列的鼓励政策。其中最吸引的就是免税期、免征海关关税和港口服务税方面的优惠。

  免税期是指通过批准的企业可以有5年的所得税免征期(视情况可延长至15年),企业如果扩大规模,可延长免税期,而且股东在享受免税期间的红利不征税。

  免征海关关税是指已获批准的企业,如果进口生产资料,从该企业正式投入商业运作时起,或企业扩大规模后起,对所进口的资本货物(生产机械、办公设备、车辆等)可免除2年海关关税等。

  港口服务税方面的优惠,即所有进口的生产资料、机械和建筑材料,免征50%港口和服务税;加工制造业中,用于来料加工再出口的半成品和原材料免除全部港口服务税。

  当然还有其他许多鼓励政策和便利条件,例如限制特殊行业的贸易竞争,在注册某项加工制造企业后可申请行业保护,政府同意后在一段时限内不再批准同类产品企业;按企业运营的时间期限为投资者及其家属签发工作和居留签证等等。

  中国人可经营汤加农场

  对于汤加的投资环境,中国驻汤加王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负责人黄跃国总结了几方面的优势:国内政治局势稳定,各界人士对华友好;经济正从低谷走出,经济增长前景良好;地理位置优越,处于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之间,与斐济相邻,具有一定的市场潜力;雇工条件宽松,劳动力成本较低。

  在2008/2009财年,新西兰是汤加第一大进口商品来源国和出口目的国,汤加从新西兰进口了9240万潘加(1潘加=3.7671人民币),出口了560万潘加,占汤加总进口的28.5%和出口的32%,中国占汤加进口总量的4.2%。

  虽然汤加本国的市场是比较小的,但是汤加海域面积较广,紧邻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适合发展海洋渔业和其他可向澳、新出口的产业。2009/2010财年,汤加的海参出口增加了139%,其中大部分为向中国出口,相关养殖已吸引了不少中国投资者的注意。

  此外,黄跃国觉得在汤加发展农业也有前景,汤加法律规定每个成年男子可注册分配约50亩的土地,土地实际大量撂荒,租地价格不高,中国的企业可以考虑在汤加经营农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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