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在香港,如果你想贪污的话,我们保证有60%的机会抓到你,看你敢不敢贪!”郭文纬说,反腐败,就是要让公职人员不想贪,不能贪,不敢贪,其中关键就是要不敢贪,贪了就会被捉,身败名裂,得不偿失。
这一番话也引起了黄苇町的深思:内地有的地方为什么出现了前“腐”后继的情况,就是因为这些官员觉得出事率低,风险很小,收益又极大,于是铤而走险。
李永忠也说,目前内地的反腐败还谈不上“零容忍”,甚至有些过度容忍,比如刑法里贪污受贿立案标准,已经由2000元提高到了5000元,而在实际的办案过程中,甚至还有不少地方立案的金额更大。
在郭文纬看来,如果5000元以下不起诉,会造成很坏的社会影响,“如果有小孩子吸毒,你肯定不会跟小孩子说,小孩子吸毒不好,不过吸很少的毒品还可以接受,多了就不好了。所以绝对不能让官员认为,虽然贪污不好,但如果贪污4999元就没有大不了的,多就不好了。在香港,我们反复强调,即使贪一块钱也要查办,主要就是为了给民众一个明确信息,那就是对腐败要做到零容忍。”
但有专家质疑,贪一块钱也要办,这样是不是从办案成本上来说不划算?有专家就提出:“在内地,办一个10万元的案子,可能花10万元都拿不下来,不能不考虑成本因素。”
郭文纬说,香港廉政公署有几十个专案组,绝大部分都是专门做大案的,只有一两个做小案件。但如果一个邮差送邮件,每次都要收几块钱好处费才及时送上门,慢慢形成习惯,就会蔓延到其他领域,从而败坏社会风气。但是,如果廉政公署连这样的案子也办了,就说明不仅打老虎,也打苍蝇,这样就能形成良好的社会反响,让其他人引以为戒,不敢腐败。
家庭财产申报目前能否大范围推开
家庭财产申报制度也是会上专家讨论的热点之一。制度反腐研究专家、湖南商学院副院长王明高说:“现在舆论对家庭财产申报制是一边倒。我在十几年之前就开始研究家庭财产申报制,而且是极力呼吁。我认为,家庭财产申报制必须在中国实行,这是大势所趋。从全世界反腐的经验来看,不实行家庭财产申报制,反腐败都是虚的,或者假的,都落不到实处。”
但他认为,目前尚没有条件实行家庭财产申报制。如果大范围推行家庭财产申报制,就有政治风险、经济风险、社会风险。家庭财产申报制是一把双刃剑。当年,韩国实行家庭财产申报制后,出现了大量资金外逃的现象,给国家经济造成严重打击。
王明高说,据一个反腐败国际组织的研究,家庭财产申报制实行后,许多执政党失去了执政地位,只有新加坡的人民行动党是一个例外。
他说,他现在是极力反对,不是说反对家庭财产申报制,而是主张在实行之前必须做好政治准备、经济准备、舆论准备、社会心理准备等,同时,必须先建立中国公民信用保障号码制度,落实金融实名制,否则很可能落不到实处。
李永忠也认为,家庭财产公示一定要实行,但在当前还不能大范围推行。他建议,如果设立政改特区,可以在政改特区和新选拔的领导干部中先试行。
吴思则主张,在选拔新领导干部的同时,公布家庭财产的时候,最好能配合廉政账户制度,给手脚不干净的人一个改邪归正的机会。
关键在于改变权力结构
对于反腐的长效机制,专家们都认为,从长远来看,关键在于改革权力结构。
事实上,近年来,中央也一直在强调要加大监督制度创新力度,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
李永忠说,政治体制改革才是反腐败的治本之策,“如果决策、执行、监督三权合为一体,这种权力结构绝对滋生蔓延腐败。”
他说,我们目前的权力结构,基本上是照搬苏联模式,将决策、执行、监督三权合为一体,但正如邓小平同志所指出的,这种“权力过分集中”的权力结构, 既是苏共亡党、苏联解体的“总病根”,也是我们各种问题的“总病根”。“30多年前,邓小平同志就进行了党和国家领导制度改革的顶层设计和战略规划,其要义就是改革权力结构,通过党内分权以形成党内制衡”。
李永忠建议政治体制改革分三步走:第一步进行党内分权,把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分开,发展党内民主,还权于党员,使党员成为主体。第二步,党政分工,还权于政府,让政府承担起应该承担的职责。第三步,党政分开,将过去党对政府的工作由事无巨细的事务性领导,逐步改变为真正动员群众、组织群众、引导群众监督政府的政治领导,还权于人民。从而不仅完成由革命党向党执政的转变,而且完成由党执政向执政党的转变。
黄纬町也认为,反腐败需要顶层设计,这种宏观战略只能是中央设计,从最高的层面来对整个国家的政治体制改革发展路径作出顶层设计。他再次强调,这需要“极大的政治智慧和勇气”。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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