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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一县政府为保证不上访与被害家属达死刑协议

www.sinoca.com 2013-01-11  法制晚报



  律师依新刑诉法要求释放超期羁押嫌疑人

  北京市亿嘉律师事务所的王永杰律师和北京廉文财法律咨询中心主任廉文财,代理李怀亮的案件。

  廉文财表示,新的刑诉法与旧法比较不同处在于,旧法规定如果超期羁押,辩护人及家属有权申请相关部门予以释放,这就把超期羁押的责任归结给了辩护人和家属,也就是说你不申请我可以不放人。

  廉文财表示,现在按照新的刑诉法,只要超过羁押期限,没有确实证据证明嫌疑人有罪,则不用申请,律师和家属即可以要求直接释放被羁押人,公安机关必须释放或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家属讲述

  女儿:知道我爸被冤很心疼常教孩子叫姥爷

  “我不记得父亲被带走时的样子了”,站在自家的旧宅前,李怀亮的小女儿哭着说,“当时我才10岁,我姐姐12岁。我爸那时只知道下地干活,为了多赚点钱,他就晚上到村北沙河堤上摸‘爬叉’(知了幼虫)卖钱。如果他不去,就不会被抓了。”

  李怀亮的小女儿说,由于两家相距两三百米,她和姐姐上学必须要通过郭家,出事后常常受到郭晓萌的母亲杜玉花的追打辱骂,有时还会追到家里、学校谩骂。

  “那时一想到上学要经过她家,我就浑身哆嗦。同学们也嘲笑我们,说我们是杀人犯的女儿,没人跟我们玩,我那时真恨父亲。”李怀亮的小女儿哭着说。

  小姐俩因为忍受不了同学的歧视,又惧怕杜玉花,小学没毕业就辍学和母亲外出打工。后来母亲也不知所踪。

  为了早有依靠,大女儿17岁就匆匆嫁到外村,小女儿也很快在本村找了婆家。“自打结婚后,才不再受杜玉花的欺负。我女儿也2岁了。知道我爸被冤枉后,我很心疼。我现在常教我女儿叫姥爷,等我爸放出来后,听到外孙女叫他,应该很高兴吧。”

  姐姐:怕救不出人母亲去世消息没敢告诉他

  57岁的李爱梅在弟弟出事前,最远只到过县城。但为了证明弟弟的清白,为了让弟弟早点放出来,这个老实的农村妇女开始到各地反映问题。10多年来,她从县里、市里、省里的公检法到省人大、省信访一路跑下来,最后一跺脚上了北京。

  说起第一次上北京,李爱梅至今心有余悸,“从北京西客站下火车后,我和我哥两眼一抹黑,为了赶紧办完事,我俩一狠心,决定打车去。一个男子说20元拉到最高法院。车到了地方,那人将车门一锁,露出一脸凶相,他让我们把兜掏空,否则别想下车。”

  李爱梅说,两人最终将身上仅有的150元交了出去,“递交完材料,我哥身上没翻走的钱只够买回程火车票的,我俩一路打听着走回西客站,一天没吃一口饭回了老家。”

  李爱梅说为了省钱,她每次来北京,只坐绿皮车,常常要站10多个小时,一天只吃一顿饭,晚上只在火车站过夜。年龄越来越大了,她常常力不从心。

  “我真害怕在我有生之年,救不出我弟弟。”李爱梅说她对不起母亲,“我妈最疼我弟,也一直跟着我弟一家过日子。自打我弟被抓,我妈因为不信我弟干这伤天害理的事,曾沿路乞讨多次到郑州和北京反映问题。”

  “她想儿子都要疯了,叩头求菩萨保佑头都叩破了。直到86岁过世也没看到我弟一眼。”李爱梅哭着说,她跑到看守所求情,想让李怀亮回家看看母亲,对方不同意。“我妈临死的时候,脑袋上还有磕头留下的脓包。至今我都不敢把母亲去世的消息告诉弟弟。”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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