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借夫敛财”
除了亲自接钱,杨红卫的大部分受贿款是由妻子余赛英收受。余有时会告知杨,杨大多情况下回一句“知道了”。
余赛英是杨红卫的老乡,比杨小一岁,曾在弥勒县和个旧市的公安局工作,后调至云南省民政厅,任主任科员。杨红卫当上州长后,余赛英日常的主要活动就是与在楚雄做生意的商人们吃饭、打牌。商人们希望得到杨红卫的关照,便多方下工夫讨好州长夫人。
高搏是一名工程商,经朋友介绍认识了杨红卫。在杨的关照下,承揽了楚雄文化活动中心的项目。余赛英有一次对高说,儿子在国外读书开销大,高搏心领神会,将 80万现金扎成8捆放入帆布袋中,余开车来时,高将帆布袋放到她的后排车座上。检方在起诉书中认定,杨红卫单独或与妻子共同收受高搏5次贿赂,共计人民币 86万。
随着受贿次数增多,余赛英的胆子也越来越大。商人何永义听说余想要在澳大利亚买房后,先后两次将90万和100万现金放入冷冻松茸的纸箱中送给余。而杨红卫亦心领神会,在重大项目上向下属县里领导力荐何。公诉机关称,杨及妻子先后7次共同收受何永义贿赂人民币280.5万。这也是起诉书中认定的26笔受贿中最高的一笔。
据中共云南省纪委通报,杨红卫及其妻共有23套房产,分别位于昆明、个旧、弥勒等地,甚至在澳大利亚还有房产6套。据权威渠道的消息显示,为掩人耳目,余赛英购置位于大理的别墅时,用男同事的名义购买,为了办理按揭,余还与该同事办了假结婚证。
在法庭上,杨红卫称,并不知妻子收了这么多钱,甚至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利用其影响力向职能部门打招呼。“她只是民政厅的小干部,所以送礼都是因为我是州长。”杨红卫说。
被滥用的职权
关于杨红卫是否滥用职权成为庭审中控辩双方的争论焦点。
公诉机关指控,杨红卫在楚雄州禄丰县恐龙谷项目建设推进过程中,违规越权决定将禄丰县政府扶持侏罗纪世界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用于开发恐龙谷古生物化石保护的无息借款人民币6600万元转作该项目二期开发的政府专项补助拨款,造成公共财政资金损失人民币6600万元。
《中国新闻周刊》获知,2006年,恐龙谷项目的投资方与禄丰县政府签订了《中国禄丰恐龙城项目开发合同补充协议》,由政府提供给开发商6600万元作为垫付资金无息使用,待二期项目启动时分两次归还,若政策原因导致二期项目无法实施,垫支付款便不再归还。
2009 年,投资方申请签订二期补充协议,将6600万借款变为用于恐龙化石保护的拨款,杨红卫作出指示,同意签订此协议,由此,原本的政府借款就成了对开发商的补助款。据起诉书显示,杨红卫曾先后3次收受该投资方负责人王铼根贿赂的人民币11.99万元以及5000美金。
2009年8月杨作了同意的批示,但直到2010年2月2日,才召开政府常务会议讨论此事,第二天就签订了协议。一位参与“借改拨”决策的官员说,杨听不进不同意见,后来召开政府常务会议也是走形式,没有人提出不同意见。
杨的辩护律师李春光却不以为然。他认为,开过常务会议即认定为是集体的决定,“如果其他官员不同意,为什么不提反对意见,都在指责杨红卫太强势了,那其他官员是不是该为自己的弱势负责呢?”李春光说,州政府之前答应给的3平方公里土地无法兑现,按照协议,这笔钱就应不再归还。
李春光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的26笔受贿案中,11笔可认定无异议。但其中9笔,数额认定偏高,一部分数额没有证据支持。“杨的受贿数额应该认定为人民币588.99万元、美元3.3万元、港币3万元”。
公诉机关指控的另一起滥用职权案件是,杨红卫为避免云南德胜钢铁有限公司在国家钢铁政策调控下被淘汰,在明知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情况下,仍强行要求楚雄州相关部门对该公司技改项目违规立项审批、备案,以临时用地的形式违规批准企业项目用地,并在项目推进中,违规给予该公司5亿元贷款,并贴息2亿元,造成公共财政资金损失人民币2亿元。
据《中国新闻周刊》了解,德胜钢铁是楚雄的支柱企业,急于推进项目的杨红卫在2010年4月初的政府常务会议上说,“大家没有意见,就算通过了。”4月16日,杨代表州政府与德胜钢铁签订了协议书。5月5日,杨才主持州委常委会议,讨论“通过”该协议。
一位全程参与的官员说,这个协议本应先由政府研究通过,报州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最后才可能与企业签约。而实际上在州委常委会研究之前,这份协议已经生效了。“州长不喜欢别人有不同意见,一不小心就会挨他的批,若是他下决心推动的工作,大家即使认为不妥也都不发言,他怎么说就怎么定。”
2011年4月27日晚,杨红卫正在主持会议,中共云南省纪委工作人员突然出现,宣布对其“双规”。
一年半以后,2012年12月13日,法院开庭审理杨的案子。在此之前,杨红卫见到李春光时说,希望庭审程序能够简化,“能不走的程序就不走”,因为在他看来,庭审也只是走个形式而已。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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