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可依下的软暴力和伪程序
周口市、县两级行政机构通过一系列措施让党员、干部、教师等有身份人员带头平坟后,剩余普通村民的平坟工作被压在了乡镇、村庄一级行政机构头上。而这一层级上的平坟工作,夹杂着上一层及的软暴力和底层的强制执行,无论是程序还是实体的合法性上,都受到诸多质疑。
11月23日午饭时间,太康县杨庙乡铁佛寺村,听闻记者前来采访,村民从四周陆续涌来,争相带记者去看自家被强行平掉的祖坟。
“20多号人,一辆钩机,一个领导从车上跳下来,指哪个坟,钩机就把哪个平掉。”村民卢军(化名)向记者回忆了当时的场景,“我听说钩机来了,就赶紧赶过去,他不管你,只有你站在那个坟上,他才不敢挖那个。”
卢军选择了保父亲的坟。站在父亲坟边,他使劲地求“领导”别挖其他坟,答应自己一定会尽快平,请求不要用钩机挖。但一切徒劳。这样的场景几乎在每一家都上演,卢军告诉记者,有村民父母的坟都在,哭喊着来回奔跑,不知站在哪一个坟上好。
在周口各县区中,太康县的平坟工作进展靠后。杨庙乡村民直到11月8日左右才收到平坟通知,11月17日钩机就进村强平。而直到现在,该村公益性墓地仍未建成。
这与胡朝阳在11月22日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所说不一。他表示,目前尚未掌握一起强制平坟的案例。而之所以对强制平坟案例进行否认,是因为相关法律依据尚存争议。
11月16日,中国政府网公布国务院第628号令,对《殡葬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进行修改,原规定“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或者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强制执行”,其中的“拒不改正的,可以强制执行”被删除。
很多观点认为,该修改无异于对周口平坟的釜底抽薪,使其没有了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但胡朝阳否认了这一观点。
“对我们其实影响不大,我们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另外,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占用耕地建坟的,土地部门也可以处理。”胡朝阳还提出,殡葬管理条例中所指的强制执行,原本指的是人死了不火化,乱埋乱葬的,可以实施强制火化。平坟复耕则指的是平迁旧坟,二者法律依据不同。
对于记者进一步提出的强制平迁旧坟的法律依据,胡朝阳坚称,没有出现这样的现象,国家也没有具体的规定。
事实上,相关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殡葬管理条例的确不能成为平坟的依据,其依据只能来源于土地管理法的第36条:“禁止占用耕地建坟。”但是这部分内容是在1998年修订时才增加的,而本次周口所平的坟,很多均是10余年以上的老坟。法不溯及既往。
平坟为地?
在商水现场会上,对于为何开展这样一项改革,周口市副市长刘国连称:“如果不下决心推进殡葬改革,大力推行火葬,那么,死人与活人争土地、争资源的问题将日益严重,从而给生态环境带来破坏,给经济建设带来损害,严重影响农村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平坟的目的是“复耕”,那么这场风暴过后,周口市能够恢复多少耕地呢?周口官方的说法是“近3万亩”。
但是民间对于这一数据有颇多质疑。学者慕多生进行过一个计算:“以周口市为例,该市原有坟头约340万座,现已平迁300万座。其中,耕地中的坟头至多150万座,按每座2平方米计算,才复耕地300万平方米,约合0.45万亩。”
“所谓‘平坟200万座,复耕土地3万亩’,这纯粹是夸功邀赏的漂亮话。”慕多生认为,即使这些坟墓都在耕地之中,按其数字倒推,每个坟头占地面积也高达10平方米,严重违背事实。
而在实际中,平坟后实现复耕的状况也并不理想。在本刊记者走访的多地中,仅商水县一带平坟后实现了复耕,但每个村庄又划出了近10亩耕地来建设公墓;而在太康、淮阳等县,平坟仅仅是将高高地土堆往四周摊开,平完后仍有20-50公分高的坟堆,不仅不能完成复耕,摊下来的土还覆盖了大约原坟堆面积3倍左右的麦苗。
与“复耕”面积相对应的另一个数据是,据慕多生统计,为推行平坟复耕,周口市级财政目前已投入5000多万元,下辖商水县级财政已投入3000多万元,全市财政投入总计至少3亿元。
“区区0.45万亩土地,以每亩年产粮食1吨、收入1000元(刨除成本)计算,每年总收入不过450万元,需要风调雨顺生产70年才能换回‘平坟’投入成本。”慕多生说。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涌认为,周口推行平坟复耕“醉翁之意不在墓,而在地”。
王涌分析称,细心的人会发现,河南省平坟运动虽然延续已久,但是,大规模强力度地推进,却是在近年的拆迁运动之后。可见,平坟运动有其复杂性,不是简单的殡葬改革的历史延续,它还应是拆迁运动的深入发展,是两者的交汇点。
“现行的经济发展模式需要消耗巨量土地。拆迁运动与平坟运动此起彼伏,说明地方的GDP增长与财政对土地的依赖已相当严重。各级政府大块卖地,或大块圈地建设各种新城、开发区、科技园,很快站到了18亿亩耕地红线上。在此政治硬约束下,土地征收政策收紧,但地方官员智慧迭出,荒山复垦、填海造田,花样种种。最后,赶农民上楼,让活人集中居住,腾出宅基地;平坟运动则是让死人集中居住,腾出墓地。”王涌提出。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也持有类似推断:“据媒体报道,商水县县长在殡葬改革动员大会上曾提到,商水作为产粮大县需要土地支撑,‘县产业聚集区亟待西扩’,结合国土部的土地增减挂钩政策,便可以把‘平坟’搞来的土地拿来征地,拿来卖地,招商引资,拿来搞GDP,获得大笔土地财政。这或许是‘平坟运动’更深层的原因。”
本刊记者在收集相关资料后发现,这样的推断并非毫无依据。在2012年6月25日的商水现场会上,岳文海就曾提出,国土部门要依照土地管理法规,探索建立工业用地指标与平坟复耕挂钩制度,对于平坟复耕进度慢的县(市、区),严格控制工业用地指标的下拨。
2012年10月8日,周口市委、市政府的“两办”出台了“关于健全殡葬改革的长效机制”的意见,其中第四项特别指出“国土部门要依照土地管理法规,建立工业用地指标与平坟复耕挂钩制度”。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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