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为什么只待了那么短的时间?
李庄:事实上我是宣判后第二天就被送到监狱了,当时看守所所长亲自送我去的,我们在车上还聊得很投机。送我到监狱是下午一点多,午饭已经过了,监狱特意给我做了盘辣子鸡块,一碗黄瓜鸡蛋汤和米饭。
和所长告别后我就开始吃,可没吃几口,所长就跑了回来说:“李庄,咱们的缘分不浅啊,看来你要在我们那里过年喽!随后,他们又把我拉回了看守所。”
FW:听说你出狱后一直在做老本行,没律师执照还能办案吗?
李庄:都是和有执照的律师合作办案,公开身份我是律师助理,实际上很多案件是当事人指名找我,我就做幕后指挥,其实我并不特在意什么律师证。
FW:那为什么还要如此坚持申诉?
李庄:我只要证明一件事,我是清白的!
李庄伪证案回放
2009年11月中旬重庆一涉黑团伙主犯龚刚模家属来京,找李庄为龚刚模辩护
11月24日、26日及12月4日李庄先后三次会见龚刚模
12月10日龚刚模检举李庄教唆他编造“被刑讯逼供”的假口供
12月11日李庄被所属事务所急召回京,当天通过北京市司法局向重庆方面书面通报,终止为龚刚模辩护
12月12日李庄被重庆警方押回,并于12月14日被逮捕,涉嫌“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
12月18日检方将李庄起诉至重庆市江北区法院
12月20日著名刑辩律师高子程、陈有西受李庄家属委托,为李庄辩护
12月30日上午9时至次日凌晨1时在长达16个小时的庭审后,李庄案一审休庭
2010年1月8日李庄一审被判两年六个月,李庄提出上诉
2月9日李庄被改判一年六个月
2011年6月11日李庄刑满释放,开始申诉李庄案,起诉中青报名誉侵权
专家分析 最高检可能复查李庄案
中国法学会刑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张平说,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如果证据充分,最高检有权力彻底复查“李庄案”,此次询问李庄及龚刚华的举动,说明最高检可能已启动案件初查程序。
张平指出,《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的规定》第十一条第四款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受理申诉人不服各级人民检察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
该规定还列出了可以受理的多个条件,其中第一个条件就是“申诉人是否提出了足以改变原处理结果的新的事实或证据”。
张平还指出,《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的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复查刑申诉案件,可以询问原案当事人、证人和其他有关人员,并制作《调查笔录》。
《调查笔录》应经被调查人确认无误,签名或盖章。现在最高检启动询问当事人、证人的程序,说明可能已启动了对李庄案的复查程序,现阶段属于案件的初查。
如无罪李庄可再做律师
依据我国《律师法》的规定,一名执业律师如果因涉嫌刑事犯罪,其律师资格将被吊销。2010年李庄被宣判有罪后,基于这一规定,李庄的律师资格被吊销。
律师界业内人士指出,如果李庄本次向最高检提出的控告最终能撤销对他的有罪判决,那么其律师身份自然可以恢复。
“如果李庄能够抓住最高检受理的这个机会成功恢复律师身份,将会产生宣传自己的广告效应。”这位业内人士说。
可以印证这一说法的是,记者多次在一些场合见到李庄这样介绍自己:“前非著名律师、现著名非律师!”李庄一再向记者解释:“我现在活得很好,带着一大帮律师在全国各地办案,我在幕后,他们在前台,挺充实的。此案若平反,真正的受益人不是我自己,而是我们的司法形象和政府的公信力。”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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