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你觉得你有这个资本吗。
李庄:我不敢说有这个资本,资本是积淀和机遇的结合,我们整个社会是一条船,每个人都应该有掌舵的准备。
记者:我也听到一些声音,包括业内的,都觉得李庄案再审已经绝无可能。
李庄:我也听到过,不过,人生很短,逝如朝霞,我怎么可能总盯着这个事儿呢,抓紧时间,干自己喜欢干的。
记者:但,这是一种意义,一种标志。
李庄:对,再审对我个人没有太大意义,但对法治,对律师制度,对民众的法制启蒙和法制观念的导向,有重大作用。所以这不是李庄个人的事情,这是整个民意的测试,是法制观念的碰撞。
记者:从这个意义上讲,你觉得这一天会来吗?
李庄:这个问题我真的还没有考虑过。如果你让我现在说,我回答你,这一天肯定会来。可能早,也可能晚。最早也在明年4、5月份,最晚几十年甚至几百年。
“抓我那天他对我说,我们又见面了”
记者:听说你和王立军见过两次面?
李庄:我的进去和出来都是非常隆重的。抓捕我那天,十几个人的抓捕小组秘密到北京来抓捕我,押到机场。在飞机上一边一个特警,把我的胳膊抓得紧紧的,请求放松一点,他们说不行,这是规定动作。下飞机的时候,三路防暴队员,戴着钢盔,穿着迷彩服,挎着冲锋枪,十几辆警车把飞机包围了起来。飞机悬梯下面,第一个迎接我的就是王局,然后就是几十架摄像机、照相机对着我。我对我身边的专案组干警说:“这是奥巴马到访还是抓住了本・拉丹?”王局对我说话了:“李庄,我们又见面了。”我说,“是啊,这不是我们第一次见面,但我相信也不是最后的一次见面。”
记者:这不是你们第一次见面?
李庄:他说的是飞机上的那次见面。2009年12月2日我开了专家论证会,飞往重庆,没想到在头等舱,他也进来了,我们之间只隔一个过道。
记者:偶遇?
李庄:不是偶遇。他们那次是来京告我的状,那个时候就已经想对我动手了。那是头一次见面,但是互相看了一眼,都没有说话。
记者:心照不宣?
李庄:网络,媒体互相都有耳闻,我认识他,我想他也认识我。所以抓我那天他对我说,我们又见面了。
记者:他们对你刑讯逼供了吗?
李庄:后来他们还真的没有动我一指头。一开始,他们逼我承认给龚刚模念了同案口供,整整两天两夜不让我睡觉,我实在是困极了,就说:你们也像吊龚刚模那样,干脆把我也吊起来得了,龚刚模被吊8天,我也试试,没准我8分钟就受不了了,专案组严肃地对我说:放心!我们重庆警察,决不会动当事人一指头。呵呵,如果他们真对我动刑,可能会出人命的……
记者:你很清楚的记着那些细节?
李庄:548天,可以说发生的很多事我都记得。
记者:这是你这一生中最难忘的一段日子。
李庄:最刻骨铭心。最难忘。
“你脱离不了这个时代给你的震撼”
记者:在去年,你刚刚出狱的时候,我问你,你是否在代理龚刚模一案的时候存在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的行为?你当时的回答是,历史会证明一切的。现在,你可以回答了吗?
李庄:不可能有不当的行为。因为现场的录像已经找到了。会见龚刚模三次,第一,我的助理可以为我作证,如果我的助手作证没有什么公信力,那么,第二,旁边监视我们会见的还有好几个警察,我们的会见没有受到他们的任何质疑,如果我有任何违法乱纪,警察是有“权力”制止我的。其实本来他们就不该在现场。我又怎么可能有过格的举动呢?我当时没有受到任何制止,本身就说明一切。而且,如果我在微博上公布的这些是虚拟编造,这是犯法,严重的是犯罪。如果说李庄所有的微博,博客,还有前几天的控告书有一条是虚假的,也已经涉嫌犯罪了。这是很简单的一个道理。现在反思,如果有什么不当,那就是在江北看守所会见三次,与专案组争吵了三次,而且是当着龚刚模的面,当着全国各地律师的面与他们争吵,影响确实不好,不过责任不在律师一方,是他们非法监视会见引起的。
记者:有这么一段经历,你觉得?
李庄:挺有意思。
记者:无怨无悔?
李庄:谈不上。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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