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部门对现场的导火索、雷管、帽子、鞋的鉴定结果表明,这些物品都出自于沈阳等地。棉花研究所的专家检测了棉衣中棉花的棉绒,查明这种长棉绒产于辽宁省朝阳地区。
5月11日,辽宁省公安厅军管会报来在本省的检查结果:4月2日晨5时,辽宁省朝阳地区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南营子公社东村大队农民董世候,提着两个黑色塑料手提包从锦州车站乘火车去了北京,至今未归。董世候的相貌与辨认照片相似。
针对辽宁反映的情况,专案组经过综合分析后认为非常重要,立即让辽宁省公安厅继续核查。经查,董世候,男,29岁,蒙古族人,富农出身。家中现有3人,父董汉珍,弟董世亭,还有一个哥哥在内蒙古工作,一个妹妹已出嫁。他在离开村子前,把家里的东西都处理了。走的头一天晚上,还找了一些人一块喝酒,并告诉大家他要出门,但没有说到哪里去。第二天早上5点走时,他和住邻居的叔叔打过招呼,说他要到北京去,自此一去至今无下落。
辽宁省公安厅派人去找董世候的妹妹,当把死者的照片给她看时,她一眼就认出是她哥哥。他妹夫还说,前一段时间她曾给她哥哥做了一件黑棉衣,棉花是她从本地市场上买的。
于是,我们立即通知辽宁省公安厅速将董世候的妹妹和东村大队治保主任送到北京。经辨认尸体,证明死者确是董世候;经辨认遗留物品,也是董世候之物。
经过调查,认定董世候是制造西单商场爆炸案的凶手。其根据:
(1)董有铤而走险的思想基础。由于家庭出身问题,董长期遭受歧视,一直娶不上媳妇,极有可能因而对社会产生不满,铤而走险。他曾流露出“活着没意思” 的想法。并说,“我要干,就不干一个字的(指‘偷’字,因他弟弟偷盗被劳改过),要干就到大城市,抓住高压线去死。”扬言要制造一个国际事件,让他们(指政府)瞧瞧。
(2)董有使用接触炸药、雷管、导火索的条件。董曾参加过村里兴修水利、使用炸药开采石头的劳动。当地对炸药管理很松,丢失很多,不少群众家里都确炸药,有的拿去炸鱼,有的当肥粉使用。他们使用的炸药是硝铵炸药,内含11%的梯恩梯,4%的锯末,85%的硝酸铵。这种炸药,与爆炸现场的硝铵炸药相似。现场发现的导火索,与他们使用的一样。
(3)离家时间与爆炸案发生时间相吻合。董于4月2日晨离家外出,按路程时间计算,3日上午即可到北京,在当日下午作案是有条件的。据本村群众反映,董这次外出时很慌张,手提黑色旅行包,在他叔叔家吃早饭时也未将包拿进屋里。现场收集的手提包残片和一段拉链与董所提的旅行包相似。
董世候的犯罪行为是很严重的,应当受到法律的严惩,但他绝不是海外派来的特务。经过多方调查,确实只是他的个人行为,没有发现同伙,也没有发现有人背后指使,连他的妹妹事先也不知道他要到北京来。因此,对董世候的处理只能按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处理。但他在爆炸中已死亡,也就在法律上没有再给刑事处分。
至此,西单商场爆炸案告破。5月22日,专案组向中央送上了“关于破获西单商场反革命爆炸案的报告”,周总理圈阅。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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