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正”劳教案为何要躲着媒体
公权力是不能和公民私下进行交易的,这一点常识在一些劳教人员和公安方面,都是稀缺的。
我虽然不知道当地警方到底跟彭洪和他家里说了什么,但我能够理解一个小人物在国家权力的意志面前那份左右为难的忐忑。具体来说,重庆当地警方最近跟彭洪和他家人的接触,应该是比较客气的。跟三年前比,可以说是天壤之别。而一个老百姓,一辈子好难得遇到警察对你这么客气。我想,彭洪的父母,已经感到非常满意,甚至感到过意不去了。
根据我的理解,当地警方无非是要求彭洪不要再见媒体,不要再在网络上说话。而彭洪当然得作出承诺,于是领取了“撤销决定书”。这是一个公式,几乎所有的公务部门在这种情况下都会这么说。这是我根据经验所做的一般推论,不是彭洪告诉我的,如果有错,责任在我。
这个公式在重庆系列劳教案报道过程中,一一验证过。每一个人的冤情在被媒体和舆论关注后,当地警方都主动找当事人说话了,说的都无非是这一套。我们正在商量给你“解决”,并且还可以给予更多补偿,但是,如果再找媒体……后半句有可能比较隐晦,但一听就懂。于是,我得到的反应就是,接到当事人委婉而恳切地“请求”,“……不报道了,不上网了”之类。除了方洪一人以外,差不多每一个当事人或家属,都有过这个过程。
还出现过这样的情况,等到当事人再去找警方谈事情怎么“解决”,回答是,媒体都“炒作”够了,不谈了。而这时,劳教当事人和他们的家属,对媒体的态度又会回升到开始寻找媒体时的热切。
被劳教人员和他们的家属都能理解这个悖论:现在“改正”过去的“处理不当”,为什么要私下进行,要以媒体不关注为前提,那么,两三年以来,媒体没有关注到,你为什么没有“改正”呢。至于公权力是不能和公民私下进行交易的,这一点常识在一些劳教人员和公安方面,都是稀缺的。
舆论对我们的劳教报道给予了太高的评价,实际上这个报道并不难,记录了一些事实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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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洪被劳教案
2009年9月,文强被抓。当时网上流传一幅图片,称为“保护伞”。图片是一把伞,伞的边缘挂的是黑恶分子,伞尖就是文强的图片。
重庆渝北区的彭洪,就把这个图片复制粘贴过来,又发出去,发到天涯重庆,帖子的标题是“这把伞好怪哟”,其他没有任何内容。随即,电脑右下角弹出对话框,叫他去市公安局网监总队说清楚。
10月,在派出所做了笔录之后,彭洪就被刑拘,几天后被拉到北碚西山坪劳教所。在看守所给的劳教处罚决定书上,理由是诽谤他人。
2011年9月10日,彭洪才被释放。据《南方人物周刊》
任建宇被劳教案
去年4月至8月,任建宇在网上以多种方式发表批评、“攻击”政府言论,被劳教两年。但公开的信息显示,任建宇发的所谓“攻击”政府的100多条信息,主要都是转发别人的。那些言论的原创者很多都是国内知名学者,这些学者没有事、没有被处罚,仍然在公共空间中发言,有的还在给官员上课,转发者反而被安上了“颠覆国家政权”等罪名。网民评论其为,“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今年10月10日,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任建宇被劳教申诉案。审判长宣布,因案情重大,案件在程序、实体等问题上都需要进一步核实,合议庭决定择期宣判。
“劳教制度酝酿改革”
10月9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中国的司法改革》白皮书,在回答记者关于劳教问题的提问时,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姜伟称:劳教制度为维护我国的社会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劳教制度的一些规定和认定程序也存在问题,“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具体的改革方案”。
今年8月,有媒体报道,甘肃、山东、江苏、河南的四个城市正在试点劳教制度改革。但有关改革的内容,披露不多。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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