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原副市长、公安局原局长王立军案将在24号宣判,有法学专家认为,王立军可能获判有期徒刑。
公诉方指控王立军犯下徇私枉法、叛逃、滥用职权和受贿罪。在9月18号的庭审上,成都市人民检察院认为应对王立军数罪并罚,但考虑到王立军有重大立功表现,可以减轻处罚。有法学学者表示,四项罪名中只有受贿罪最高刑罚是死刑,而法庭认定王立军受贿金额折合人民币305万余元,判死刑或无期徒刑的可能性不大。
西南政法大学刑法学副教授邓为:“10万元以上,那么就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到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如果情节特别严重的,就可以处死刑。受贿罪判无期徒刑,我认为可能性不是很大,因为基本没有说他情节严重。”
学者表示,除受贿罪外,其余三项罪行最高刑期是20年。
西南政法大学刑法学副教授邓为:“数罪中所判刑法的最高刑和你的总和刑期之间来裁量决定这个刑罚,但是有一个上限的限制,如果总和刑期没有达到35年,那么他的综合刑期最高不超过20年。”
而惯例是通常在庭审后十天进行宣判,学者就说并不是硬性规定,要依照案件复杂程度。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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