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员两次自杀
今年以来,重庆市一直狠抓廉政建设。有来自重庆市检察院的消息称,今年1至4月,重庆市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376件453人,查办县处级以上干部71人。其中,重庆市公安局副巡视员、涪陵区公安分局原局长贾金明因徇私枉法、受贿被查办,成为今年重庆市公安系统被查处的第一个副厅级官员。
由于贾金明离开涪陵已久,提起他,涪陵当地百姓总要顿一顿,才能想起他是谁。一名退休干部说:“贾金明在涪陵期间,算是个低调的局长。不过,他与房地产商勾结、收受贿赂的事情,大家早有耳闻,我还听说,他充当制毒贩毒团伙的‘保护伞’。不过,案情现在还没公布,真相到底如何,我也说不清楚。”
另有一位涪陵区的老居民回忆说:“贾金明大约是2005年上任涪陵区公安分局局长的,只做了一届,便被调到市局。”而公开资料显示,接替贾金明的涪陵区公安分局局长马世文是2008年开始任职的,由此可以推断,2005年至2008年,涪陵区公安分局的工作应该是由贾金明主持的。
这位老居民还说,当时,涪陵区一共有两家大型建筑公司,其中一家名为“大业”,贾金明担任局长期间,经常与该公司董事长吕建一起吃饭,两人私交甚密,这在涪陵区已经是“公开的秘密”,甚至很多人都怀疑,贾金明在大业公司有股份。
2008年,吕建因为涉黑以及其他经济问题被抓。此后不久,贾金明被调往重庆市局担任副巡视员。不少人都猜测,市公安局是有意将贾金明调走,以便更好地调查其在涪陵任职期间的事情。
贾金明对此似乎也有些担心。有关他“畏罪自杀”的两个故事在涪陵当地广为流传:
2010年末,贾金明驾车从重庆回涪陵,行驶在高速路上,却突然调转车头全速冲向路边护栏。那次事故后来被当作普通交通事故处理,贾金明本人的伤情也并不严重。
一个月后,贾金明又从涪陵区江东镇的马脚溪大桥上一跃而下。马脚溪大桥全长320米,最大桥墩高75米,单幅桥宽12米,是当地一座非常有名的连接两座山峰的陆地桥。也许是因为畏惧,贾金明并没有从桥的最高处向下跳,而是选择了距离地面稍近一点的位置。结果,他虽然身负重伤,却再次自杀未遂。这件事情当时在涪陵区闹得沸沸扬扬。有当地人回忆说,贾金明被救起后,被紧急送往涪陵区中心医院进行抢救,此后也一直在武警的监护下住在这家医院,还有一些公职人员经常在此出入。涪陵区的不少居民由此认为,正是在贾金明的第二次自杀之后,市公安局和检察机关开始了对他的调查和审讯。不过,他们并不知晓对贾金明的审讯是何时结束的,也不知道他是何时出院的。
除贾金明之外,2012年1月至4月,重庆市检察机关立案查办的案件中有多少涉及公安系统,尚不得而知。不过,2012年9月6日,据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发布的最新通知显示,经9月4日市人民政府第132次常务会议决定,重庆公安系统又进行了一系列调整,除了对市公安局副局长人选进行了调整,还对市公安局沙坪坝区分局局长、渝北区分局局长、市公安局警令部主任、市公安局巡视员等职务进行了重新任命。可以看出,有关公安系统的调整工作正在进一步展开。正如一位普通的重庆市民所说:“重庆正悄悄发生着改变……”
警坛利剑斩“毒瘤”
本刊记者 | 肖莹
在大多数人的印象中,警察就是犯罪分子的克星。他们之间的关系,就好比猫与老鼠猫捉老鼠、老鼠怕猫,是自然界中的普遍规律;警察全力追捕犯罪分子,犯罪分子忌惮警察,则是法制社会最平常的状态。正因为如此,警察队伍中一旦混入了几只“蛀虫”,给社会安定带来的危害就格外巨大,人们所受到的震惊就更不用说。
2012年8月以来,除重庆外,还有广东、浙江、湖南、江西等地一批公安局高官相继受到查处或法办。广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何靖涉嫌严重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浙江衢州公安局原副局长蔡建明因涉民间非法集资案件被调查,据称涉案金额达数十亿元;浙江台州市公安局机场分局原副局长张文聪承诺帮逃犯删除网上通缉令,受贿40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 12年;浙江宁波市公安局原副局长贺富昌因受贿罪被判死缓;湖南湘潭市公安局原副局长蔡亚斌因行贿受贿,一审被判12年;江西省九江县公安局原副局长陆某因受贿罪一审被判5年……人们在关注调查结果的同时,更想探个究竟:这些警界高官是如何一步步走向犯罪深渊的?
“挖伞局长”结果反被“挖”
广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何靖,是近年来广州公安系统“落马”的最高级别的官员。
据公开资料显示,何靖1957年出生于广东德庆,研究生学历,现为二级警监警衔。1984年,他从广州医学院毕业后,进入公安系统,在原花县(现花都区)公安局担任法医。此后16年,何靖一直在花县公安局内任职,从一名普通的法医逐步走上领导岗位,成为局长。据知情人士透露,广州市各级公安系统的领导大多是搞刑侦出身,像何靖这样法医出身的领导,还比较少见。
2000年以后,何靖先后担任过广州所辖增城市、白云区的公安局长。2005年11月,他被任命为广州市公安局副局长。随后几年,他又被任命为广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同时兼任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
有媒体采访到曾与何靖共过事的民警,得到的评价和信息好似镜子的碎片,折射出他不同的侧面:有人说他脾气狂躁,喜欢拍桌子发火、责骂下属,有时“前一秒钟还好好的,后一秒就暴跳如雷”,甚至会摔烟缸发泄,或对着向他汇报工作的民警破口大骂;有人说他在业务上曾是把好手,“办事雷厉风行,非常有魄力”, “工作不分时间,经常晚上审稿批复材料,没日没夜”,甚至“随时会通知开会,哪怕是晚上11点”。一位政法记者则回忆说,何靖的普通话不太标准,“即使是用录音笔录了何靖的发言,反复听多次仍旧难以完全听懂”,让人十分头疼……
何靖以前的“事迹”也曾被媒体报道:1997年5月,花都区发生暴雨洪灾,时任公安局长的何靖带领100多名公安干警深入重灾区30多个小时,并亲自动手刨挖被埋群众。在他担任多个领导岗位期间,其所在单位也屡获殊荣。
何靖还经常因为自己的十足个性引起关注。在担任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期间,他曾因公开言论被推上风口浪尖。2008年4月6日,香港亚洲电视艺员谭静半裸吊挂在广州市一栋住宅楼11楼至12楼之间的横梁上死亡。后来,死者身份很快得到了知情人证实,并被媒体公布了出来。但何靖仍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经过初步调查,死者身份怀疑是性工作者,从现场的证据看,她有可能是自杀身亡”。这引起了社会极大的反响,纷纷指责何靖和公安局“不负责任”。
今年6月18日,何靖就广州市开展的“三打”(即打击欺行霸市、打击制假售假、打击商业贿赂)活动接受了媒体采访,并就进一步推进打击欺行霸市等问题表态,称“要深挖‘保护伞"。这是何靖最后一次出现在公众视野里。
8月12日下午,广州市公安局对“8・11”劫持女童案召开新闻发布会,但作为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的何靖,却未出现在发布会现场。事后记者们得知,何靖已于两天前被纪检部门带走了。当时,就在何靖“出事”前后的3个小时内,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分局及其下属各派出所,先后有20余人被带走“协助调查”。有知情人士向媒体透露,何靖被调查一事,可能与买官卖官有关。
这样一个曾高喊要“深挖保护伞”的局长,是如何沦为“保护伞”的,在调查结束前,尚无太多细节披露。但至今还有一件事受到网民的关注。至记者发稿时,在广州政府门户网站里的“广州市公安局”页面上,市公安局领导班子成员名单中,何靖的名字仍赫然在列,排第四位,分管单位为“指挥中心、科技通信处、出入境管理处等单位”,联系单位为“越秀区分局”。而在广州市公安局的官方网站 “广州金盾网”上,市公安局领导班子的列表中,已没有了何靖的名字。 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