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钓鱼岛争端引起中国人民的举国义愤,“抵制日货”成了一个重要的表达形式。央视网截止9月14日的调查发现,有接近九成的网友表示今后不会再购买日本产品(央视《新闻1+1》9月14日)。
经济是一种手段,“抵制日货”当然可以对日本政府起到一定的施压作用。一个公民自愿抵制日货以表达爱国热情,当然没有问题,更是值得称颂。但是,在如今的法治社会,我们必须思考和坚守“抵制日货”的合理边界,否则,结果就可能是“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甚至是“伤敌八百,自损一千”。但是,目前的“抵制日货”,似乎有偏离合理边界的趋势,这就值得警惕了。
最近的报道说,9月13日,上海的一名车主在4S店门口烧毁了自己的日系车,并拉起有反日、保钓内容的横幅,致使江杨南路南向北暂时封闭。从法律上说,车主作为自己日系车的所有者,他确实有自由处置的权利,烧掉也好,砸掉也罢,但该在哪里烧掉,在哪里砸掉,就有一个合理边界了。至少,在没有必要预置措施的情况下,在大街上公然焚烧汽车,是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导致道路被暂时封闭,实际上也已经触犯了法律的底线。
我大前天和一个朋友在酒店吃完饭,开车出来的时候,被四个陌生人用砖块砸了车门,我本想下去理论一番,朋友连忙劝阻我逃也似的走了。这两天,朋友外出都坐公汽和打的,将他的日系车停在家里不敢开。无独有偶,几个喜欢日本产品的同事常被调侃“卖国贼”、“冷血动物”,同事不得不违心地说“我已经不用了”,但私下却抱怨,给自己造成了很大的精神压力,也造成了生活的不便。
抵制洋货、抵制日货,我们并不陌生,不仅半殖民半封建的旧中国国民习惯以此表达愤怒的情绪,就是新中国,也不止一次发生过类似的事情。但是,这种抵制在发挥施压作用的同时,也往往伴随了“打砸抢”的破坏。更糟糕的是,每次的抵制都是一阵风,风过去之后,抵制也就结束了。
民族利益的大局固然重要,但在民族利益的大局面前,谁有权以强制或者暴力的方式强迫别人放弃合法权益呢?一个普通公民有没有义务为了民族利益大局而自我牺牲呢?如果正常的法治秩序不能够得到彰显,这一次的受损者会不会在下一次挥舞起“正义”的大棒,打向这一次的“正义者”呢?如此往复,谁还敢提出异议,谁还有安全感?对此,《中国青年报》8月20日发表的一篇文章说:“打砸日货很愚蠢,不是爱国是害国”,我是深表赞同的。
在一个经济全球化的时代,抵制注定只是姿态,根本的途经还在于“国货自强”。正是因为我们的国产奶粉三天两头出问题,洋奶粉才会大有市场,才会在国外都被疯狂抢购;正是因为我国的一些国货的品质还不能超越日本,所以日货才有市场。不知道,在“抵制日货”的同时,我们的工商界是否在理性地思考这个问题,我们的科研人员是否在理性地思考这个问题。
爱国需要理性,“抵制日货”本身也是理性的,但一旦走向极端,越过合理边界,就不理性了。我想说的是,在法治的语境下,我尊重你“抵制日货”的权利,但也请你尊重我使用日货的权利;我尊重你焚烧自己日系车的权利,也请你尊重我自由通行的权利;我尊重你爱国的激愤,也请你尊重我冷静的理性,我们的一切都应该在法制的轨道内进行,这样才能真正显示我们的力量、我们的大国心态。(作者:郭文婧)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