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局长刘晓金招标“放水” 接受下属行贿近50万
今年2月,广州市黄埔区城管系统曝出受贿窝案,包括原局长刘晓金在内的7名干部被立案侦查。本月12日,刘晓金被控涉嫌受贿罪在黄埔区法院开庭审理。
据悉,刘晓金现年54岁,安徽人,2000年他部队转业后,被分配到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局等单位,2005年3月至2011年7月间,任广州市黄埔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一职,2011年8月开始,转任广州市黄埔区城市管理局局长兼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黄埔区分局局长一职。
今年2月初,黄埔区检察院收到了区纪委移送的一条行贿犯罪线索,称珠海一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的法人代表李尚德(另案处理)通过向黄埔区城管局领导行贿而中标该区某公共保洁项目。随后,办案人员开始紧密跟踪李尚德。2012年2月10日下午,办案人员发现,李尚德取出大量现金送给某教育培训机构的老板,而该老板正是时任黄埔区城管局长刘晓金之子。
当天傍晚,黄埔区反贪局将李尚德带回协助调查,在其办公室内搜到了他向黄埔区城管系统领导干部行贿的记录本,随后李尚德便主动交代了自己在招标项目中多次向黄埔区城管局的刘晓金、刘配杰等干部行贿,牵出了黄埔城管窝案。
9月12日下午,刘晓金站上黄埔区法院的被告席。面对检方的指控,刘晓金承认受贿罪名,但对具体指控的受贿数额持有异议,其中包括下属于克新等2人的贿赂。
中标工程捞取好处费 多次收受下属贿赂
据起诉书显示,2008年9月至2012年春节期间,刘晓金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辖区内药店经营人员、其下属单位人员、有关保洁项目中标公司人员贿送的好处费,合计人民币42.3万元及港币6.4万元。
2011年8月至2011年年底,刘晓金帮助珠海都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在黄埔区公厕管理养护服务项目顺利中标。为了能中标,该公司总经理李尚德与刘晓金儿子刘振华开设的教育培训公司签订保洁方面的培训合同,每月缴纳5万元培训费。据指控,刘晓金先后5次非法收受李尚德贿送的好处费合计人民币28.8万元。
据此前报道,除了在公厕项目的招标上“放水”帮人顺利中标外,刘晓金还通过“卖官”的方式收受下属的贿款。据起诉书显示,刘晓金曾收受于克新等 4名下属的多次贿赂,合计人民币13万,港币6.4万。其中在2007年12月至2010年10月间,刘晓金先后5次收受下属于克新贿送港币6.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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