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海关有关负责人此前对媒体说,一些从事网购、邮购、海外代购的商家,转向“水客携带”。
新快报记者采访海关口岸一线工作人员
过关“常客”只能携带旅途必需品
新快报记者 陈庆麟 韩祯
眼下,不少以代购为生的人越来越惶惶不安了,特别是前空姐海外代购偷逃100多万元税款获刑11年的消息被爆出来之后。按照规定来看,境外旅游购物,如果是自用物品,只要不超过5000元的,无须担心涉嫌违法。但如果是用来销售的货物,则是无论多少钱都要交税。然而,“自用物品”与“货品”究竟是如何界定的呢?代购过程中有没有办法减小违规的程度呢?而代购在眼下又有多大的利润呢?带着这些问题,记者前往香港亲身体验了一番代购旅程,并咨询了口岸一线海关工作人员。
记者体验
记者大包小包顺利过关
9月9日上午9:22
广深线和广九线是连接内地与香港的一条铁路动脉,记者从广州火车东站乘坐和谐号,通过深圳罗湖口岸过关。
9月9日中午12点左右
过关后,记者随即乘坐港铁东铁线到达上水站,前往上水广场。上水广场是新界北区最大型及商品种类最多的购物中心,而且邻近罗湖口岸。因此,从时间成本和价格成本考虑,上水广场是众多代购卖家喜欢的采购地之一。
9月9日下午2点左右
记者通过罗湖口岸过关踏上返程。为了调查需要,在回程路上时,记者特意把背包装得鼓鼓的,同时将从香港购买的几件正版球衣、化妆品、奶粉等全都放到一个环保袋里,装扮成刚刚“血拼”完的模样。这些东西,再加上记者身上的手提电脑、手机等物品,当时记者身上所携带的物品总价值远超过5000元。
按照规定,入境时有两条通道,一条是无申报通道,一条是申报通道。如果携带价值超过5000元的物品,就应该走申报通道。记者按照一般代购卖家的习惯,并无主动申报,走了无申报通道过关。整个过关过程,记者出奇的顺利,不但没有被要求补税,甚至连过安检和检查书包里的物品是否超过标准金额的流程都没有。
9月9日下午2点半左右
记者在排队过关时还留意到,等候过关的每条队伍里都有很多疑似“水客”的人他们拖着一车车物品直接从香港的海关人员身边经过,随时携带的多为奶粉、洗发水、纸尿片、中成药等,全部都没有拆包装,都整齐地打包在手拉车上。记者过关后发现,这些“水客”过了香港关口之后,又重新在免税店门口集中,重新分配货物,再过罗湖关口。这些“化整为零”后的“水客”,大多也没有被内地海关检查,很顺利地就过关了。
对话
深圳罗湖口岸海关:
单一物品数量过多就会视为货品
记者查询海关有关规定发现,境外购物回来,应按照物品价格报关纳税。入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入境用品,总值在5000元以内(含5000 元)的,单一产品在合理数量之内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对于超出5000元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入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但究竟海关是如何界定旅客所携带的属于个人自用物品还是带入境内销售的“货品”呢?对此,记者在罗湖口岸海关申报处找到有关工作人员进行咨询。
记者:走无申报通道的旅客这么多,你们一般如何判断所携带物品超出了免税范围呢?
海关(指深圳罗湖口岸海关工作人员):除正常走申报通道的人以外,海关对于走无申报通道的旅客所带物品是否超过免税规定范围,由海关相关工作人员经验判断为主。
记者:对于货品和自用物品的免税规定是不一样的,如何界定二者呢?
海关:一般而言,如果海关工作人员判断单一品种物品数量过多,超出自用范围,则会视之为“货品”。海关会立案暂时扣押相关“货品”,并要求该旅客在一天之内将“货品”退回香港。同时还会查看携带该物品的旅客是否多次往返旅客,如果情节严重的,海关还会考虑将有关案件转交缉私队处理。
记者:对于数量过多的判断又是如何界定的呢?
海关:除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光碟等部分物品有明确限带数量以外,大多数物品是否符合“合理数量”范围,也是有海关人员判断为主。假设你从香港带回一个价值上万元的爱马仕皮包,一般海关人员会根据是否有明显用过痕迹,作出予以放行或完税后放行的处理。但如果你所携带同类皮包过多,难以解释是自用用途,那么海关将视作“货品”处理,拒绝入境。
总而言之,如果过关前主动申报了,超出免税范围的,按照有关规定补税;如果海关检查认为旅客所带的物品超过自用范围的,则拒绝物品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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